罗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校际帮扶共建)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06-2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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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榕教综〔2022〕8号)要求,为推动我县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上好学”的新期盼,现就加强我县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结合开展校际帮扶共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部署,全面落实《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工作部署,围绕教育强县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加快推进县域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全覆盖。在“十三五”深化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学校标准化建设、集团化办学等管理机制改革基础上,“十四五”期间要强化县级统筹,着力推进城区学校与乡(镇)村学校建立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乡村学校质量提升,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到2022年底前实现城乡学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覆盖,到2025年共同体紧密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

  1. 加快推进共同体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联动发展原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城区与乡镇学校结对紧密型教育共同体,采取“1+1”或“1+N”方式,全面开展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不断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2. 探索多种建设模式。在深化原有的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优质校挂钩帮扶、对口帮扶、大学区制等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强县”任务,明确具体建设目标,积极推进融合型、共建型紧密教育共同体建设,通过“师资统一调配、课程统一安排、教学统一管理、教研统一要求、考核统一评价”等,开拓城乡学校共同成长新途径,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性学区集团和新优质特色学校,形成一套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体办学新模式。

  3. 加强统筹。加强统筹,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制定考核奖励机制,开展常态化、多样化、有实效的教育帮扶工作。共同体组建以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为主,鼓励优质教育资源比较丰富、自身乡村学校数量较少的地区参与跨县、跨市的教育共同体建设。

  4. 要把城乡一体化建设,与乡(镇)村“温馨学校”建设相结合,统一部署,共同推进。

  四、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将提升乡(镇)村学校办学水平作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

  2. 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利用义务教育学校相关经费,为乡(镇)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开展教研、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慰问等活动提供保障和支持。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典型案例学校加大经费奖补力度,促进巩固提升。

  3. 优化师资配置。要强化统筹,加快按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并实行动态调整。要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常态化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进乡镇内走教等制度,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着力解决乡村学校老龄化、结构性缺编问题。要结合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做好各学校领导层的配备和教师资源配置,特别要选优配强龙头学校的校长,保障共同体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支教支持力度,在支教待遇上予以倾斜。可根据受援学校办学实际情况,给予派出学校轮岗教师农村校或薄弱校支教经历认定,并在晋级评聘和评优评先上予以优先考虑。支持名优骨干教师发挥作用,县级名优教师、校长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人数占各级名优教师数达20%(市级要求)以上。

  4. 考核办学成效。制定教育共同体建设考核评价标准,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等学校持续发展情况。将帮扶成效和提高本校办学水平成效作为校长、书记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评价结果与奖励金挂钩,具体考核办法以福州市教育局出台的考核方案为准。

  5. 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将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列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宣传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先进典型,宣传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乡村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校际帮扶共建)建设目标

  1.第一阶段(2022年1月起):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与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福清文光学校与罗源三中;实验小学与中房中心小学;凤山小学与霍口中心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与鉴江中心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与碧里中心小学。

  2. 第二阶段(2022年12月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