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为台胞子女在我县就读幼儿园提供便利高效服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现制定罗源县台胞子女入园指南。
一、我县学前教育现状及幼儿园概况
目前罗源县共有幼儿园31所,其中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8所(乡镇附设班13个不计入校数),民办幼儿园23所。全县在园幼儿7920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截至2023年12月,罗源县有3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和20所县级示范性幼儿园。
二、台胞子女就读政策
参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文件精神,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的政策,在罗源县台胞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县教育局申请子女入学入园。在罗源县接受学前教育的,由县教育局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公立幼儿园。
三、台胞子女入园程序
台胞子女由监护人向罗源县委台办提交材料审核,经县委台办审核后,送县教育局初教科备案。教育局初教科汇总上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安排学校。
1.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2.申请材料
(1)罗源县委台办审核需提供材料:①申报对象的户口本或出生证;②申报对象父母的户口本、结婚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③台胞户籍謄本。
(2)教育局备案需提供材料:①入园申请报告;②县委台办出具的台胞身份证明;③幼儿出生证明;④监护人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非父母的监护人需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理时间和地点:每年7月20日前,申报对象到罗源县教育局三楼初教科备案。
4.结果公布:每年8月上旬,县教育局将通过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罗源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通告。
附件:罗源县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罗源县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罗源县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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