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县(省、市)户籍人员来本县务工,具有相对稳定住所,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概述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县(省、市)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县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随迁子女政策入学。
2.申请对象
外县(省、市)户籍人员来本县务工,具有相对稳定住所,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3.得到结果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4.申请说明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线下申请办理。
5.开始申请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步骤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6月1日—7月15日携带原籍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居住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初教科申请学位;
(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8月下旬本县各学校公布招生名单;
(四)8月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到相关学校报名。
申请地址
县教育局初教科。
6.相关事情
其他注意事项:
(一)办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三)优先安排持有两城区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次优先安排持有由县人社局盖章签证的父母中的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照此方法执行。
咨询方式:罗源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现场咨询地址:罗源县九大中心2号楼三层教育局初教科,联系电话:0591-26867635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
闽ICP备20003479号-2
闽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2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