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精神,优化台胞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
二、申请条件
父母或子女持台湾户籍证明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可申请就读罗源县域内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申请流程
(一)适龄子女父母向中共罗源县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符合条件的台胞适龄子女需填报《罗源县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附件),由中共罗源县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罗源县教育局。
中共罗源县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电话:0591-26831065
(三)罗源县教育局结合台胞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罗源县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公办学校。
四、申请材料
(一)适龄子女或其父母的台湾户籍证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罗源县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附件)。
(三)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其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
(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指台商子女)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申请材料并填报就读意向申请表。
时间:2024年7月15日前(正常工作日办理)
地点:罗源县教育局初教科
联系电话:0591—26867635
(二)按照各中小学公告要求,符合上述条件台胞或台胞子女携带相关材料到安排学校报名注册。
(三)招生咨询电话:
罗源县教育局初教科 0591—26867635
附件:罗源县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
罗源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罗源县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
学生姓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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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户籍 证 明 |
申请 入读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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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 居住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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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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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证明 (提供其一) |
房 产 证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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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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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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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就读 学校 |
第一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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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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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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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护 人 |
姓 名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通行证编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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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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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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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台港 澳办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