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的规定及市教育局要求,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我县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保育保教、学费、代办费等收费标准均经过罗源县发改部门审批或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设立唯一收费专用账户。凡是所缴交的保育保教、学费、代办费等未及时存入学校唯一收费专用账户、一次性收取多年费用或学校使用其他账户收费等均属违规收费、违规办学行为。现将罗源县民办学校收费专用账户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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