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7-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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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号)文件精神及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遵循“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小学按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划片区进行招生,乡镇农村小学按各校辖区就近招生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外县(省、市)户籍人员来我县务工或经商,具有相对稳定住所,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县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1.户籍条件:县第三实验小学、凤山小学招收划片区内凤山镇户籍生源;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证一致”。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①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②父母双方县城区内无房(持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无房证明),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或外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户口本除祖父母辈或外祖父母辈外有多个子女的,同个学段只能供一个家庭的适龄子女在该划片学校就读);③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户籍在同一地点,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2.招生划片区范围详见《县城区和滨海新城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属统筹范畴的适龄儿童,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区域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依家长意愿,可安排二孩、三孩适龄儿童入读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如二孩哥哥(姐姐)就读学校学位紧张,无法安排二孩就读,在符合转学政策和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也可依家长意愿,安排其哥哥(姐姐)转入二孩接收校,以方便家长接送子女,更好履行监护职责。

  3.要求采取查验“两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入学的学校,凡“两证”地址一致的,符合条件的新生予以招收;“两证”地址不一致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招收。划片区内学生报名时应提供“两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办小学应保证招生划片区内生源入学。招生划片区生源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县教育局裁决。户籍在招生划片区内但不符合招生划片条件的生源或属挂户生源,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县城内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5.2022年3月15日后县城区(凤山镇)内各年级适龄儿童户籍地发生变动的,以最后落户的小区(村居)按照“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个一致”政策划片招生。

  6.根据2023年2月份《罗源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县实验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两所学校由于招生划片区户籍生源增加,各年级学位紧张,2023年秋季起按照“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个一致”政策,优先招收2023年3月15日前户籍在县实验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划片区符合招生政策的生源;如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数采用电脑派位方法招收2023年3月15日后户籍迁入县实验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招生划片区的适龄儿童。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县城区内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1)罗源县实验小学

  ①招收对象:凤山镇北门社区户籍生源;凤嘉社区(不含后建的筑家双星、盛世名城两个住宅小区)、凤美社区、闽凤社区(不含金尊名城、正荣·悦璟台)、东门社区(不含后建的金骏华府)等原老城区户籍的生源。

  ②招收办法:按照“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个一致”政策划片招生。

  (2)罗源县凤山小学

  ①招收对象:凤山镇南门社区(长桥路1-25号,东大新村2、4、6、8号,宅里巷1-37号、南大路1-9、11、13号,水南路1-13号,凤南西路(双号)、南溪路,南大新村3-7号、孝巷路1-77号、南环城路1-6号,南外路1-34号,南大新村1、2、8-12号、水陆巷2-16号,孝巷路2-138号,西大路1、3号楼、西大路2号、4-10号、市场巷1-15号)、西门社区、管柄村、陈厝村、南洋花园,搬迁南洋新村且实际居住的原白塔乡南洋村等户籍生源。

  ②招收办法:招收划片区内凤山镇户籍生源。

  (3)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①招收对象:凤山镇岐阳居委会、竹兜居委会、余家塘居委会和东家林户籍生源;凤嘉社区(不含后建的筑家双星、盛世名城两个住宅小区)、凤美社区、闽凤社区(金尊名城小区回迁户按原社区划片)、东门社区(不含后建的金骏华府住宅小区)等小城镇户籍生源。

  ②招收办法:按照“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个一致”政策划片招生。

  (4)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①招收对象:渡头新区的水岸菁华、香缇半岛、江滨花园、香山小镇、香蜜湖等户籍生源;松山镇渡头村户籍生源,以及经县政府批准造福搬迁或拆迁安置在渡头片区且实际居住的原起步镇庭洋坂村、松山镇白水村(含西溪、半岭)、上土港村、下土港村部分自然村等户籍生源。

  ②招收办法:按照“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个一致”政策划片招生。

  (5)罗源县第二实验小学

  ①招收对象:罗马景福城、蓝波湾、筑家双星、东方星城、方厝村等户籍生源。

  ②招收办法:按照“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个一致”政策划片招生。

  (6)罗源县第三实验小学

  ①招收对象:苏区村、南门外村、石狮路、圣水古街、洋后里、南郊东路、凤南西路单号、南郊新村,南郊西路、莲花西区等户籍生源;盛世名城、金骏华府、锦辉佳园、观山府等新建楼盘户籍生源。

  ②招收办法:招收划片区内凤山镇户籍生源。

  (二)罗源湾滨海新城小学(含福州民族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办法:按照县教育局2019年7月17日《关于滨海新城购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的公告》,即2019年7月30日前购房业主适龄儿童凭滨海新城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或者县房地产部门盖章签证的购房合同完税证明(即购房全额发票或带有权属转移契税发票)报名注册;2019年7月30后购房业主子女就读与县城区实行相同的户籍就读政策,将户籍迁入滨海新城才能在滨海新城的小学就读。蓝湾明珠小区招生政策参照滨海新城招生办法,明日之星小区、汉昇观澜小区招生政策参照县城区招生办法。

  2.户籍条件:罗源县滨海实验小学、福建省罗源滨海学校(小学部)、福州民族小学:①以上学校招收对应划片区内户籍生源;②2019年7月30日前购房业主适龄儿童凭滨海新城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或者县房地产部门盖章签证的购房合同完税证明(即购房全额发票或带有权属转移契税发票),如果房屋不动产权证权属是祖父母辈或外祖父母辈的,其户口本有多个子女的,同学段只能供一个家庭的子女在该划片学校就读。

  (1)罗源县滨海实验小学

  ①招收对象:滨海新城3、7、11、12、13、16、18、19住宅小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②招收办法:2019年7月30日前购房业主适龄儿童凭滨海新城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或者县房地产部门盖章签证的购房合同完税证明,2019年7月30日后购房的业主子女需将户籍迁入滨海新城才能在滨海新城的小学就读。

  (2)福建省罗源滨海学校(小学部)

  ①招收对象:滨海新城1、2、6、8、9住宅小区、蓝湾明珠住宅小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②招收办法:2019年7月30日前购房业主适龄儿童凭滨海新城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或者县房地产部门盖章签证的购房合同完税证明,2019年7月30日后购房的业主子女需将户籍迁入滨海新城才能在滨海新城的小学就读;蓝湾明珠小区招生办法参照滨海新城。

  (3)福州民族小学

  ①招收对象:滨海新城5、10、15、17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初中划片福州三中罗源校区保持不变)、明日之星和汉昇观澜的户籍生源;霍口水库搬迁户适龄儿童;自愿到民族小学就读的本县少数民族适龄儿童。

  ②招收办法:滨海新城5、10、15、17区按2019年7月30日前购房业主适龄儿童凭滨海新城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或者县房地产部门盖章签证的购房合同完税证明,2019年7月30日后购房的业主子女需将户籍迁入滨海新城才能在滨海新城的小学就读;明日之星和汉昇观澜户籍生源;霍口水库搬迁户适龄儿童由霍口乡或霍口水库工作组文件认定;本县少数民族适龄儿童按自愿原则招收到民族小学入学。

  (三)农村小学招生办法

  除县城区和滨海新城小学外,农村小学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按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即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到相应乡镇中心小学或户籍所在地临近的完小校或教学点就近入学。

  (四)极少数因特殊困难或特殊原因需要在县城区和滨海新城小学(含福州民族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核实盖章报教育局初教科审核后,上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五)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及其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文件精神予以安排,由县人武部负责审核。需提供:①由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出具的函件(由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③军人结婚证;④家庭户口簿。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号)《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罗政办规〔2023〕2号)文件精神予以安排。需提供:①县委组织部或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②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证书等;③家庭户口簿。

  3.县引进人才子女:按《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罗政〔2018〕30号)或当年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相关政策精神予以安排。需提供:①县委组织部或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②家庭户口簿。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需提供:①资格证明材料(由县公安局盖章确认);②家庭户口簿。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榕政办〔2018〕279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及《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罗政办〔2019〕13号)文件精神予以安排。需提供:①由县消防部门出具的函件;②家庭户口簿。

  6.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县委台港澳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县委台港澳办审核后,送县教育局初教科办理入学手续。需提供:①县委台港澳办证明;②台籍身份证明;③公司营业执照;④家庭户口簿。

  7.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县城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按寄养亲属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

  8.造福搬迁工程、县重点项目征迁过渡户子女:①搬迁安置在日出香山小区且实际居住的原碧里乡梅花村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安排附小;②搬迁安置在渡头片区且实际居住的原起步镇庭洋坂村、松山镇白水村(含西溪、半岭)、下土港村(部分)村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安排二附小;③造福工程搬迁南洋新村且实际居住的原白塔村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安排凤山小学;④搬迁安置在滨海新城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按滨海新城小学招生办法执行。造福搬迁工程、县重点项目征迁过渡户适龄子女就读名单由相关乡镇或工作组提供文件认定。

  9.台湾、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就读的,可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①父母及子女身份证明材料;②父母及子女护照(或通行证);③儿童在本县居住证明;④如监护人为非直系亲属,还需县委港台澳办提供的证明或经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或监护人的监护公证;⑤监护人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

  10.户籍不在本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就读或入学办法:①优先安排持有两城区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②次优先安排持有由人社局盖章签证的父母中的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③其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1.罗源县重点企业高管人才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由企业向县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予以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①县政府职能部门提供证明;②企业提供的高管身份证明、劳务合同、电脑工资单;③本地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个人所得税税单;④社保缴纳证明;⑤家庭户口簿。

  12.2022年抗击新冠疫情援沪医疗队十名队员子女、凤山镇从事环卫、殡仪馆等特殊行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子女:需要在县城区就读的,可由其主管部门向县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13.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办理。

  四、招生工作要求

  坚持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及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及时公示新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招生氛围。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6月中旬,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2.7月中旬,经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方案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罗源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相关学校校门口张贴通告。

  3.县城区7月上旬、滨海新城7月中旬提取小学一年级新生户籍信息,按户籍划片招生的生源以户籍为准进行划片招生。请相关家长提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4.6月1日—7月15日受理政策生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军子女等优抚和政策生源应在7月15日前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初教科申请学位,逾期不予受理。

  5.8月中旬县两城区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公示划片名单,持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到相关小学确认片内生资格。

  6.8月下旬各校公布招生名单。

  7.8月底,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持户口簿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时间以相关学校通知为准)。

  8.9月1日,全县小学正式开学。

  六、本工作方案由罗源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县城区和滨海新城小学招生范围

 

 

罗源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5日

 

 

  附件

  县城区和滨海新城小学招生范围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

1.凤山镇北门社区户籍(含原老城区户籍和小城镇户籍)生源

2.凤嘉社区(不含后建的筑家双星、盛世名城两个住宅小区)、凤美社区、闽凤社区(不含金尊名城、正荣·悦璟台小区)、东门社区(不含后建的金骏华府小区)等原老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1.凤山镇岐阳居委会、竹兜居委会、余家塘居委会和东家林户籍生源

2.凤嘉社区(不含后建的筑家双星、盛世名城两个住宅小区)、凤美社区、闽凤社区(含新建金尊名城、正荣·悦璟台小区)、东门社区(不含后建的金骏华府住宅小区)等小城镇户籍生源

凤山小学

凤山镇南门社区(长桥路1-25号,东大新村2、4、6、8号,宅里巷1-37号、南大路1-9、11、13号,水南路1-13号,凤南西路(双号)、南溪路,南大新村3-7号、孝巷路1-77号、南环城路1-6号,南外路1-34号,南大新村1、2、8-12号、水陆巷2-16号,孝巷路2-138号,西大路1、3号楼、西大路2号、4-10号、市场巷1-15号)、西门社区、管柄村、陈厝村、南洋花园,搬迁南洋新村且实际居住的原白塔乡南洋村等户籍生源

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1.渡头新区的水岸菁华、香缇半岛、江滨花园、香山小镇、香蜜湖等小区户籍生源

2.松山镇渡头村户籍生源,以及经县政府批准造福搬迁或拆迁安置在渡头片区且实际居住的原起步镇庭洋坂村、松山镇白水村(含西溪、半岭)、上土港村、下土港村部分自然村等户籍生源

第二实验小学

罗马景福城、蓝波湾、筑家双星、东方星城、方厝村等小区户籍生源

第三实验小学

1.苏区村、南门外村、石狮路、圣水古街、洋后里、南郊东路、凤南西路单号、南郊新村,南郊西路、莲花西区等户籍生源。

2.盛世名城、金骏华府、锦辉新村、观山府等新建楼盘户籍生源。

福州民族小学

1.滨海新城5、10、15、17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初中划片福州三中罗源校区保持不变);明日之星、汉昇观澜户籍生源;

2.霍口水库搬迁户适龄儿童;

3.自愿到民族小学就读的本县少数民族适龄儿童。

滨海实验小学

滨海新城3、7、11、12、13、16、18、19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滨海学校(小学部)

滨海新城1、2、6、8、9区及蓝湾明珠小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罗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