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4〕7号)精神及罗源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要求,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有利于就近入学;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二、招生对象
1.具备我县户籍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2.暂住在我县符合政策要求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在我县初中就学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3.其他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在县内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应持招生政策要求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30日前在毕业学校报名。请家长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2024年2月份预警已通知)
2.在外地小学毕业需回本县初中就读的,应于7月1日至7月25日由监护人直接到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学校《2024年XXXX初中招生登记表》或学籍网下载打印的《学生个人信息表》(毕业学校盖章)。
四、资格审核办法
1.各小学应对毕业生的户籍、学籍、居住地、学生来源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初中学校招生条件的毕业生基本情况必须列表造册,并在学校对外公示栏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毕业生应填写《2024年罗源县初中招生登记表》相关信息(“毕业成绩”栏由学校负责填写“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贴上近期1寸正面免冠(与毕业证同底)相片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操行评语由毕业学校根据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升学志愿栏按户籍地对应中学填写(符合县城区及滨海新城初中入学条件的按两城区划片填报相对应初中学校),监护人要签字确认。各小学对表内信息要严格审查无误后在毕业学校审核情况栏加盖公章。
五、县城区和滨海新城初中招生办法
(一)县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罗源三中及罗源一中初中部(三中片区)
①招收对象:凤山镇岐阳居委会、竹兜居委会、余家塘居委会、方厝村、东家林、北门社区、凤嘉社区(不包含后建的盛世名城小区)、凤美社区、凤东社区、闽凤社区(含金尊名城、正荣悦璟台小区)、东门社区(不包含金骏华府、观山府、锦辉佳园)、渡头新区(含香缇半岛、水岸菁华、江滨花园、香蜜湖)、松山镇渡头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政策生源。
②招收办法:按户籍划片招生。应大部分家长要求,并经征求多方意见,根据“多校划片入学”原则,将三中片区内对应的罗源三中、罗源一中两校七年级生源按招生计划数比例,分四组(实验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其他三中划片区)生源校分别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招收两校七年级新生。
2.民族中学初中部
①招收对象:凤山镇西门社区、南门社区(含礼昌小区)、南门村、苏区村、管柄村、陈厝村、南洋花园、东门社区的金骏华府、观山府、锦辉佳园和凤嘉社区的盛世名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志愿报民族中学的本县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经县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非两城区小学50名优秀罗源籍小学毕业生及政策生源。
②招收办法:按户籍划片招生。
(二)罗源湾滨海新城初中招生办法
按照教育局2019年7月17日《关于滨海新城购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的公告》,2019年7月30日前购房户适龄儿童或少年子女凭滨海新城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或者县房地产部门盖章鉴证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证明(即购房全额发票或带有权属转移契税发票)到划片区初中学校报名注册;2019年7月30日后购房业主,需凭滨海新城户籍到划片区初中学校报名注册;蓝湾明珠小区招生办法参照滨海新城。
1.福建省罗源滨海学校初中部
①招收对象:滨海新城罗贵苑(1区)、罗昌苑(2区)、罗富苑(6区)、罗泰苑(8区)、罗兴苑(9区)及蓝湾明珠小区符合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在招生划片区内购房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政策生源。
②招收办法:划片招生。
2.福州三中罗源校区
①招收对象:滨海新城罗盛苑(3区)、罗祥苑(5区)、罗锦苑(7区)、罗瑞苑(10区)、罗豪苑(11区)、罗嘉苑(12区)、罗玉苑(13区)、 罗吉苑(15区)、罗荣苑(16区)、罗杰苑(17区)、罗泉苑(18区)、罗旺苑(19区)符合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和在招生划片区内购房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政策生源。
②招收办法:划片招生。
六、农村中学招生办法
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乡镇农村中学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即户籍在农村的小学毕业生到相应乡镇中学或户籍所在地临近的中学就近入学。
2.2024年秋季西兰中学、洪洋中学两所学校学生继续集中福州民族中学就读。
3.极少数因特殊困难或特殊原因需要在县城区初中学校和松山片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核实盖章报教育局初教科审核后,上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指民族中学、松山中学)。
七、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军人子女:军人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联〔2022〕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榕政联〔2023〕1号)予以照顾安排。军人子女照顾对象申请就读县属学校的,由警备区(人武部)政治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后函送县教育局复核并安排就学。需提供:①由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出具的函件(由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③军人结婚证;④家庭户口簿。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号)《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罗政办规〔2023〕2号)《中共罗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罗源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智汇山海 才聚罗川”人才行动方案>的通知》(罗委人才〔2023〕2号)文件精神予以安排。需提供:①县委组织部或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②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证书等;③家庭户口簿。
3.县引进人才子女:按《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罗政〔2018〕30号)文件精神予以安排。需提供:①县委组织部或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②家庭户口簿。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需提供:①资格证明材料(由县公安局盖章确认);②家庭户口簿。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榕政办〔2018〕279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及《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罗政办〔2019〕13号)文件精神予以安排。需提供:①县消防部门出具的函件;②家庭户口簿。
6.台胞及台胞子女: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 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精神,台胞及台胞子女由监护人向罗源县委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罗源县委台办审核后,送县教育局初教科。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个人申请意愿统筹安排。需提供:①台胞或其父母的台湾户籍证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罗源县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③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其一即可);④家庭户口簿;⑤营业执照(指台商)。
7.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县城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经县教育局审批后按寄养亲属房产所在地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8.造福搬迁工程、县重点项目征迁过渡户子女:①搬迁安置在日出香山小区且实际居住的碧里乡梅花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安排三中片区;②造福搬迁安置在渡头片区且实际居住的起步镇庭洋坂村、松山镇白水村(含西溪、半岭)、下土港村部分(含自然村)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安排三中片区;③造福工程搬迁南洋新村且实际居住的白塔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安排民族中学;④搬迁安置在滨海新城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按招生政策安排在滨海新城相应划片区初中学校就读;⑤霍口水库工程搬迁安置在汉昇观澜小区的搬迁户籍小学毕业生安排松山中学就读;⑥其他造福搬迁工程、县重点项目征迁过渡户小学毕业生由相关乡镇或工作组文件认定。(以上政策生由相关部门提供文件及学生名单)。
9.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少年和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就读的,可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①父母及子女身份证明材料;②父母及子女护照(通行证);③子女在罗居住证明;④如监护人为非直系亲属,还需罗源县委台办提供的证明或经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或监护人的监护公证;⑤监护人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
10.户籍不在本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公办中学就读。就读或入学办法:①优先安排持有两城区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②次优先安排持有由人社局盖章鉴证的父母中的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③其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1.罗源县重点企业高管人才子女:指本县重点企业公司高管,年工资收入税后20万以上,需要在本县小学就读的,个人向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县域内优质学校。需提供:①县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重点企业名单;②企业提供的高管身份证明、劳务合同、近半年电脑工资单;③本地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人员所得税税单;④近半年本地社保缴纳证明;⑤家庭户口簿。
12.2022年抗击新冠疫情援沪医疗队十名队员子女、种粮大户子女(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县农业局出具的文件)、两城区从事环卫、殡仪馆等特殊行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子女:需要在两城区就读的,可由其主管部门向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13.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办理。
八、招生工作要求
坚持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及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及时公示新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招生氛围。
九、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6月中旬,制定招生工作意见,提交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7月中旬,招生工作意见经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罗源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及相关学校门口张贴公示。
3.两城区6月30日前提取今年七年级新生户籍,按招生方案划片招生。
4.6月1日—7月25日受理政策生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军子女等优抚等政策生源应于7月25日前携带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初教科申请学位。
5.7月30日在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塔兜市场三楼)公开摇号产生罗源三中和罗源一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名单,并在罗源县政府网、罗源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6.8月中旬,各校公布招生名单,8月31日注册。
7.9月1日,全县初中正式开学。
十、招生咨询电话:26867635
十一、本《招生工作意见》由罗源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县城区和滨海新城初中招生范围
罗源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
县城区和滨海新城初中招生范围
学 校 |
招生区域 |
罗源一中 罗源三中 |
凤山镇岐阳居委会、竹兜居委会、余家塘居委会、方厝村、东家林、北门社区、凤嘉社区(不含盛世名城)、凤美社区、凤东社区、闽凤社区(含金尊名城、正荣悦璟台)、东门社区(不包含金骏华府、观山府、锦辉佳园)、渡头新区(含香缇半岛、水岸菁华、江滨花园、香蜜湖)、松山镇渡头村 |
民族中学 |
凤山镇西门社区、南门社区(含礼昌大厦)、南门村、苏区村、管柄村、陈厝村、南洋花园、东门社区的金骏华府、观山府、锦辉佳园和凤嘉社区的盛世名城 |
罗源滨海学校 |
滨海新城罗贵苑(1区)、罗昌苑(2区)、罗富苑(6区)、罗泰苑(8区)、罗兴苑(9区)及蓝湾明珠小区 |
福州三中罗源校区 |
滨海新城罗盛苑(3区)、罗祥苑(5区)、罗锦苑(7区)、罗瑞苑(10区)、罗豪苑(11区)、罗嘉苑(12区)、罗玉苑(13区)、罗吉苑(15区)、罗荣苑(16区)、罗杰苑(17区)、罗泉苑(18区)、罗旺苑(19区) |
松山中学 |
明日之星小区、汉昇观澜小区、汉昇观澜小区霍口库区搬迁户、正祥特区(不要求户籍);岐后村、南岐村、岐头村、树柄村、上杭村、坑里村、新村下村、小获村、吕洞村、泥田村、迹头村、乘风村 |
外洋中学 |
外洋村、北山村、选屿村、盛头村、大获村 |
碧里中学 |
长基村、碧里村、亭下村、西洋村、东洋村、里澳村、牛澳村、先锋村、燕窝里村、玉莲盘村 |
牛坑中学 |
廪头村、溪边村、牛坑村、廪尾村、新澳村 |
牛坑、碧里中学 |
濂澳村、吉壁村(凭学生志愿) |
其他乡镇中学 |
按照户籍录取对应乡镇中学 |
罗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
2024年7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