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及所需材料
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二、办理流程
1.乡镇、社区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填写《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1份,将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报送至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2.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经资格审核认定、公示后将材料送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3.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资格认定,并制作《就业创业证》;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户核发《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证》。
三、经办机构
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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