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7-17 15:5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1.对象范围:申请《就业创业证》必须先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

2.证件使用注意事项:持证人员可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出现下列情况的,《就业创业证》将自行失效:①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死亡的;④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⑤被判刑收监执行。

3.申领条件:申请《就业创业证》必须先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

4.申领材料:身份证

5.办理流程:劳动者线下办理,需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或《就业登记表》由本人书面承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

6.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7.办理地点(方式):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二楼3号窗口

8.证件送达方式:现场发放

9.咨询电话:0591-2683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