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标准:首次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且申请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请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申请条件: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生5年内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3.办理流程:申报者符合条件的可到当地人才中心提交材料
4.办理时限: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内
5.办理地点:罗源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三中路9-3号)
6.办理结果告知方式:以电话通知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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