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事项填报表 | |||||||||||||
事项名称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集体户服务) | ||||||||||||
基本编码 | 注:由审改办编制、确认 | ||||||||||||
实施编码 | |||||||||||||
事项类型 | 行政权力事项 | 口行政许可 口行政征收 口行政给付 口行政确认 口其他事项 | |||||||||||
公共服务事项 |
口基本公共教育 口劳动就业服务 口社会保险 口基本社会服务 口基本医疗卫生 口人口和计划生育 口基本住房保障 口公共文件体育 口残疾人基本服务 R其他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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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六、大力促进就业公平……要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策(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七、进一步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 ||||||||||||
行使层级 | 口国家级 口省级 口市级 R县级 口乡级 口村级 | ||||||||||||
权限划分 | 县级行使 | ||||||||||||
行使内容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集体户服务)服务 | ||||||||||||
实施机构 | 罗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
实施主体性质 | 口法定机关 R授权组织 口受委托组织 | ||||||||||||
受理条件 | 在罗源县辖区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无集体户)。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材料类型 | 材料样本 | 电子表单 | 材料来源 | 纸质材料份数 | 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是否共享 | |
1.《身份证》 | 证照 | 附件1:《身份证》样本 | 无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无 | 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 否 | 否 | |||
2.户籍证明 | 证明材料 | 附件2:《户籍证明》样本 | 无 | 公安部门 | 2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无 | 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 否 | 否 | |||
3.《毕业证书》 | 证明材料 | 附件3:《毕业证书》样本 | 无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无 | 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 否 | 否 | |||
4.《报到证》 | 证明材料 | 附件4:《报道证》样本 | 无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无 | 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 否 | 否 | |||
5.《劳动合同》 | 证明材料 | 附件5:《劳动合同》样本 | 无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无 | 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 否 | 否 | |||
法定时限 |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说明 | 无 | ||||||||||||
承诺时限 | 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 ||||||||||||
承诺时限说明 | 无 | ||||||||||||
特殊环节时限 | 无 | ||||||||||||
办理流程 |
1、窗口受理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窗口办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作出相应的决定: 2、审核办结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结。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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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R书面审查 口实地核查 口招标与拍卖 口检测 口检验 口检疫 口鉴定 口考试 口考核 口专家评审 口技术审查 口听证 口听取利害人关系意 口集体审查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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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口有 R无 涉及的联办单位: | ||||||||||||
中介服务 | 口有 R无 涉及的资质单位: | ||||||||||||
办件类型 | 口承诺件 R即办件 | ||||||||||||
服务范围 | R定点办理 口多点办理 口跨地区通办 | ||||||||||||
通办范围 | 口全国 口跨省 口跨市 口跨县 | ||||||||||||
办理形式 | R窗口办理 口网上办理 口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 ||||||||||||
是否收费 | 口是 R否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数量限制 | 口有 R无 | ||||||||||||
结果名称 | 同意落户集体户的函 |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获取方式 | R申请人窗口领取 口邮政速递 | ||||||||||||
预约办理 | R是 口否 | ||||||||||||
网上支付 | 口是 R否 | ||||||||||||
物流快递 | 口是 R否 | ||||||||||||
办理地点 | 罗源县凤山镇九大中心二号楼罗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
交通指引 | 公交路线:乘坐1路、2路 到 国税局站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 ||||||||||||
咨询电话 | 罗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1-26873811 | ||||||||||||
监督电话 | 罗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1-26873811 | ||||||||||||
常见问题 | |||||||||||||
错误示例 | |||||||||||||
服务对象 | R法人 R自然人 | ||||||||||||
服务主题 | 自然人 |
口生育收养 口户籍办理 口民族宗教 口教育科研 口入伍服役 R就业创业 口设立变更 口准营准办 口抵押质押 口职业资格 口行政缴费 口婚姻登记 口优待抚恤 口住房保障 R社会保障 口证件办理 口交通出行 口旅游观光 口出境入境 口消费维权 口公共安全 口司法公证 口知识产权 口环保绿化 口文化体育 口公用事业 口医疗卫生 口离职退休 口死亡殡葬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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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题 | 法人 |
口设立变更 口准营准办 口资质认证 口年检年审 口税收财务 R人力资源 口劳动保障 口投资审批 口融资信贷 口抵押质押 口商务贸易 口招标拍卖 口海关口岸 口涉外服务 口农林牧渔 口国土建设 口交通运输 口环保绿化 口水务气象 口医疗卫生 口科技创新 口文体教育 口知识产权 口民族宗教 口技术质量 口检验检疫 口安全生产 口公安消防 口司法公证 口公用事业 口法人注销 口档案文物 口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