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精神,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3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首批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罗源湾世纪金源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0日—6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罗源县劳动就业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名单中的企业请于6月30日前登录福建12333平台确认同意或拒绝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信息,逾期未确认视同放弃享受。
平台网址:http://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
公示电话:0591-26850187 0591-26859826
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来访接待处:罗源县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窗口(九大行政中心40号窗口)
来信投递:罗源县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窗口(九大行政中心40号窗口)(邮编350600)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福州市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汇总审核表 | |||
经办机构名称(盖章):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
1 | 罗源湾世纪金源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
2 | 福州安鑫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 ||
3 | 罗源县金盾汽车有限公司 | ||
经办机构 审核意见 |
经核实,符合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共3家。
经办: 复核:
分管领导: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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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审定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