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人社局《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榕财社〔2019〕69号)精神,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社保实际缴费信息比对复核,现已完成罗源县2023年10—12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确认工作,共有福建永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2家用人单位符合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罗源县2023年10—12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通过2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2名,社保补贴金额共计3560.16元。
现将拟补贴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10日,如对拟发放社保补贴的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1-26867386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司前新村20号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350600)
附件:罗源县2023年10—12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罗源县2023年10-12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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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招用人数 |
招用人员类型 |
补贴金额/元 |
1 |
福建永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 |
1274.64 |
2 |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 |
1 |
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 |
2285.5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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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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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