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社局和县就业中心审核,现已完成罗源县2024年1月—9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确认工作,共有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与罗源县美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家用人单位符合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罗源县2024年1—9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通过2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8名,社保补贴金额共计61192.02元。
现将拟补贴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5日,如对拟发放社保补贴的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1-26867386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司前新村20号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350600)
附件:罗源县2024年1—9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罗源县2024年1-9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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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补贴人数 |
补贴金额(元) |
1 |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 |
1 |
5288.76 |
2 |
罗源县美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7 |
55903.2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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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119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