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村卫生所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09-3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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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正式出台《关于全面提升村卫生所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网底,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卫生所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方案》指出,罗源县到2021年底,村卫生所业务用房达标率95%以上,智能化设备配备基本完成;到2022年底,实现村村均有达标村卫生所、有合格乡村医生、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4大行动分别是实施村卫生所业务用房“村村清”行动、实施村卫生所医保“村村通”行动、实施村卫生所智能化建设行动、实施乡村医生动态储备行动、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行动、实施乡村医生能力提升行动、实施乡村医生待遇提升行动、实施乡村医生保障升级行动、实施乡村医生荣誉激励行动、实施乡村医生综合监管行动、实施村卫生所基药保障行动、实施村卫生所公卫保障行动、实施乡村医生服务监督行动和实施乡村医生巡诊监督行动。

    其中,乡村医生动态储备行动将实施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实施退休医师回乡支医项目;乡村医生能力提升行动将实施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师带徒项目、学历和资格提升项目,对毕业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且回到本辖区村卫生所注册执业的,在岗执业满2年后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或5000元;对取得大专医学学历的乡村医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取得本科医学学历的乡村医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乡村医生荣誉激励行动将建立乡村医生荣誉制度,对在本辖区村卫生所连续从医30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在岗乡村医生,由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