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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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对象 |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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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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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 |
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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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
养老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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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2682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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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地址 |
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号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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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内容 |
一次性开办补助:自建用房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12000元/床,租赁用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6000元/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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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依法在县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建用房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租赁用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应当提供已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自建的,应当提供场所属于投资人的房产证或权属证明材料;属租用场地的,应当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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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资金需省、市等上级部门拨付,故所需办理时限不确定因素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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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共罗源县委 罗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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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 |
《中共罗源县委 罗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委发〔20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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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编号 |
1 |
材料名称 |
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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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表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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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 |
无 |
申报材料 |
材料编号 |
2 |
材料名称 |
《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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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表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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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 |
无 |
申报材料 |
材料编号 |
3 |
材料名称 |
福建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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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表格 |
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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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 |
《福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 |
申报材料 |
材料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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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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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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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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