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11-3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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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

优惠对象

企业

执行期限

长期

行业分类

承办处室

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91-26850187

承办地址

罗源县凤山镇三路9-2号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二层40号就业中心窗口

受理内容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

办理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枘失业保险费;2.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当年度统筹地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依据名称

1.[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2015】291号文)全文;

2.[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技能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30号)全文;

依据文件

1.[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2015】291号文)全文;

2.[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技能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30号)全文;

申报材料

材料编号

12350123488379244BGF200012_01

材料名称

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

电子表格

 

材料来源

申请人自备

申报材料

材料编号

12350123488379244BGF200012_02

材料名称

营业执照(或副本)

电子表格

 

材料来源

申请人自备

申报材料

材料编号

12350123488379244BGF200012_03

材料名称

企业提供的稳岗补贴发票(审核、公示通过后提供)

电子表格

 

材料来源

申请人自备

申报材料

材料编号

12350123488379244BGF200012_04

材料名称

企业基本信息单(审核、公示通过后提供)

电子表格

 

材料来源

罗源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