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租用场地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11-30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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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创业租用场地补贴申领

优惠对象

个人,企业

执行期限

2016年-长期

行业分类

不限

承办处室

罗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91-26821811

承办地址

罗源县九大中心三中路9-3号罗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受理内容

补贴对象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办理条件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人员。

办理流程

创业者在租用经营场地满一年后,携带相关材料至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6号)

依据文件

《关于印发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6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电子表格

《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材料来源

申请人自备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居民身份证》

材料来源

申请人自备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就业创业证》

材料来源

政府部门核发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毕业证书》

材料来源

政府部门核发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来源

政府部门核发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租用场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来源

申请人自备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缴纳租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来源

申请人自备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创业租用场地照片

材料来源

申请人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