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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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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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对象 |
个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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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 |
2018年11月-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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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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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
罗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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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2682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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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地址 |
罗源县九大中心三中路9-3号罗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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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内容 |
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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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申请人首次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且申请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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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符合条件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创业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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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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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 |
关于印发《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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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
电子表格 |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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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来源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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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材料来源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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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
材料来源 |
政府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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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材料来源 |
政府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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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材料来源 |
政府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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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实体企业提供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店提供网址及近6个月交易流水记录 |
材料来源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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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员工缴交社保证明(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 |
材料来源 |
政府部门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