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公证处与不动产部门双联动

来源:罗源县营商办 发布时间: 2022-04-2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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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例概况

  (一)实施背景

  公证一直是不动产继承登记中的一个前置审查事项。对于不动产登记部门来说,公证在客观上保证了继承登记所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大大减少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审查风险。在民事公证业务中,继承公证是比较复杂的一项业务工作,公证处需要通过对一系列证据和事实的认定来确定继承人的资格。而一旦遗漏继承人,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因此,当事人申办继承公证时需要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篇等规定准备各项证明材料:如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遗产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单就亲属关系证明这一项来说,例如子女需要继承父母的遗产,就需要证明各自的父母是否健在、父母各自的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在普通市民看来,这无异于证明“我妈是我妈”。更让普通市民头痛的是,面对一连串的材料清单,要去哪些部门拿到这些证明材料?哪些材料才是有效的?造成当事人在准备办证材料过程中,往往会盲目地到各处收集证明材料,有时辛苦拿到的材料还会因为不符合要求而不能被采用,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的损失。有时因为群众证据有瑕疵,其申请还会面临被驳回的风险。

  为了让群众真正体验“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展双联动便民措施,助推不动产继承服务升级。

  (二)案例简介

  林先生要继承父亲生前留下的一套房产,但因着急外出务工,无法亲自办理继承相关手续。县行政服务中心知晓该情况后,立即组织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两部门,经共同协商后,向林先生推荐“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套餐,林先生只需在公证处窗口办理好继承和委托相关手续,即可在领证当天在公证处窗口领取公证书和不动产权证书。

   二、案例具体做法

  (一)案例详情

  林先生因其父亲过世,急匆匆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证处窗口称自己父亲生前留下-套房产,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用于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林先生着急外出务工,可能无法亲自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房产后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按照正常的办事流程,林先生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公证书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等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为了解决林先生的后顾之忧,让其能够安心外出务工。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导与窗口公证人员共同会商研讨,现场向林先生推介“公证+不动产登记”延伸便民服务,本服务是在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牵头指导下,由公证处与罗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实施,即由公证人员代林先生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房产后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林先生只需在公证处窗口办理好继承和委托相关手续,即可在领证当天在公证处窗口领取公证书和不动产权证书。林先生欣然接受了公证处窗口提供的这项服务。领证当天,林先生在窗口领取到公证书和不动产权证书,频频向窗口工作人员致谢:“你们时时刻刻把我们群众的烦心事放在心上,处处为我们群众着想,实实在在为我们解决难题。”

  (二)实施效果

  在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牵头指导下,县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公证处实现“无缝对接”,联合推行继承、受遗赠类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业务“一窗受理、协同办理”新模式,让群众跑一个地方在一个窗口就能够同时享受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两项服务,解决了需公证的不动产登记的“两头跑”问题,实现“减费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

  通过实现“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可以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真正做到最大限度的减证便民、方便群众办理公证及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

  三、案例创新点及建议

  (一)案例实施的创新点

  此次跨部门碰撞出便民“火花”,是基于前期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公证处多轮筹划和对接后的成果。通过窗口前移、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实现在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类公证业务时,同步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与此同时,利用公证前置审查,对继承中不动产登记的真实性、合法性起到“过滤器”的作用,有效减轻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审查风险。

  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展双联动便民措施,相当于开通了一条“绿色继承”通道。当事人在公证机构办理涉及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类公证业务的同时,可以同步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由工作人员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的要求,收集相关申请材料,以后台流传方式完成不动产登记,直接交付当事人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公证处“一条龙、一站式、一体化”特色服务,让群众真正体验“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一件事最多跑一次”的便利。

  (二)推广价值

  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双联动便民措施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件事“打包办”的一个缩影,也是行政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公证行业专项治理的转化成果。接下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交流和监督。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涉及群众的办事流程,逐一开展便捷度、满意度评估,把“公共事务服务者”的角色意识体现到办事流程的各个环节,不定时随机向前来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类公证业务的当事人进行回访,针对办事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类公证业务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倾听群众的意见;针对个案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县行政服务中心协同两部门共同会商解决,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调整受理材料,优化并完善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类公证业务的工作方案。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定期座谈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和监督,不断优化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梯队建设,提高综合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今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找准群众“急难愁盼”的难题,针对性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政务服务全过程,聚焦民生痛点难点,打通服务堵点断点,用心用情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