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增残疾人对象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我局根据县残联转报的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材料,经初审,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有26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有39人。经1月25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其两项补贴从残疾人递交申请当月开始发放补贴,统一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直接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存入残疾人的个人账户。请各乡(镇)做好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罗源县民政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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