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做好台风“玛莉亚”灾后救助工作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8-08-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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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号台风“玛莉亚”正面登陆福建,全省除龙岩外的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共72个县(市、区)76.25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近30亿元。灾情发生后,我省第一时间开展行动,积极做好灾后救助工作,确保救灾工作高效落实、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一是立即展开灾情数据核查。进一步加强灾情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核灾报灾力量,各地均抽调业务熟、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精干队伍,进村入户,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灾情核查。各受灾乡(镇)、村(居)积极配合,逐乡逐村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数据核实、核准、核全。

  二是积极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坚持深入一线协调,认真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针对无房可住、无经济来源和无自救能力的“三无”受灾群众,实施过渡期(三个月)生活救助每人每天不少于15元1斤粮或20元的补助标准,三个月后仍有生活困难的,将救助时限延长至6个月,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居所。

  三是有序组织农房灾后重建。按照属地职责,由县(市、区)政府进行组织,合理统筹安排重建。要求需灾后重建的地区,将农房倒损等情况,逐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形成重建户基本数据,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时逐级报省民政厅备案。重建工作开展有困难的,向省政府报告。

  四是抓紧落实农房保险理赔。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同人保财险公司开展农村住房保险理赔,进村入户,细致核实灾害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开通绿色通道,尽可能简化简易案件赔付程序,做到特事特办、一案一结、按时结案,确保保险理赔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目前,全省已受理农房险报案908件,兑现赔付615.34万元。

  五是加强救灾资金在线监管。严格按照《福建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尽快将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并于资金拨付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情况录入“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接受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