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1月份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1-3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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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洋乡人民政府:

  为有效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福州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我局对你乡初审上报的临时救助对象林永土1户,进行调查核实。经1月30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给予符合条件的林永土1户4人临时救助金20000元,采用社会化发放形式,直接将临时救助金存入本人的银行账户。请你乡及时做好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录入工作。

 

  附件:2024年1月份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罗源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2024年1月份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时间:2024年1月31日

序号

乡镇

村居

姓名

出生年月

救助金额(元)

备注

1

洪洋乡

禄洋村

林永土

1977.10

20000

 

合计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