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7〕9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特困人员精准识别工作,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局对各有关乡(镇)上报的城乡特困人员的申请对象共8户8人(其中新增城乡特困人员3户3人、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和供养类型转变5人),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有8户8人(其中新增城乡特困人员3户3人、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和供养类型转变5人)。经3月26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符合条件的3户3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5户5人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和供养类型转变,保障金从2020年4月份起执行,统一采用社会化发放形式,直接将保障金存入特困人员本人的银行账户,其中特困人员林炳团的救助供养金直接存入县社会福利中心账户。请各有关乡(镇)做好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附件:1.2020年4月份新增城乡特困人员名单
2.2020年4月份重新评估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类型
和自理能力名单
罗源县民政局
2020年3月 30日
附件1
2020年4月份新增城乡特困人员名单
时间:2020年3月30 日
序号 |
乡镇 |
村别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保障 人口 |
保障 金额 |
备注 |
1 |
碧里乡 |
廪尾村 |
周增寿 |
1934.09 |
1 |
1075 |
|
2 |
霍口畲族乡 |
岐峰村 |
肖仕应 |
1949.07 |
1 |
1075 |
|
3 |
霍口畲族乡 |
香岭村 |
陈春木 |
1952.12 |
1 |
1075 |
附件2
2020年4月份重新评估城乡特困人员
供养类型和自理能力名单
时间:2020年3月30 日
序号 |
乡镇 |
村别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自理 能力 |
供养类型 |
保障 人数 |
保障 金额 |
备注 |
1 |
碧里乡 |
碧里村 |
何瑞章 |
1943.03 |
全自理 |
分散供养 |
1 |
1075 |
原半护理、集中供养 |
2 |
碧里乡 |
廪尾村 |
陈乃容 |
1942.05 |
全自理 |
分散供养 |
1 |
1075 |
原半护理、集中供养 |
3 |
碧里乡 |
吉壁村 |
张辅礼 |
1966.03 |
半护理 |
分散供养 |
1 |
1323 |
原全护理、集中供养 |
4 |
洪洋乡 |
洪洋村 |
林端金 |
1963.06 |
半护理 |
分散供养 |
1 |
1323 |
原集中供养 |
5 |
洪洋乡 |
洪洋村 |
罗庄 |
1974.11 |
半护理 |
分散供养 |
1 |
1323 |
原集中供养 |
罗源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