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罗源县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表(第三期)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12-2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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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样单编号

样品名称

批次

企业名称

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检验报告编号

不合格项

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召回情况

原因的排查

整改措施

处罚情况

1

XC21320106002934162

海带芽(非即食藻类干制品)

生产日期:2021年6月21日

罗源新藻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环节

No:204002100131

产品经检测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和Q/LYXZ 0001S-202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生产销售260包,货值7800元(召回70包,货值2100元,实际销售190包,货值5700元 ),封存70包。                        

不合格项目是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和Q/LYXZ 0001S-2020,可能是原料养殖海域污染导致的。

1.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在门店显眼处张贴召回公告并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且召回该批次250g海带芽(非即食藻类干制品)

2.购进原料时查验原料供货商的相关资质及原料第三方检测合格证明,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当事人生产经营上述“海带芽(非即食藻类干制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50元;2.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