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样品名称 |
批次 |
企业名称 |
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
检验报告编号 |
不合格项 |
核查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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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控制召回情况 |
原因的排查 |
整改措施 |
处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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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C21350000002944770 |
果蔬香松 |
生产日期:2021年10月27日 |
福建味中味食品有限公司 |
生产环节 |
№: (2021)MJHY-D14678 |
产品经检验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生产销售588瓶,货值4116元,召回10瓶,货值70元,下架封存10瓶。 |
该公司旧标签果蔬香松中未注明苹果汁和番茄汁添加量、钠的营养百分比计算错误。新标签先前已制作,剩余一点旧标签个别员工张贴时弄混。 |
1.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产品,启动召回程序,张贴召回公告并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且召回该批次果蔬香松。截止至2022年1月11日共计召回该批次果蔬香松10瓶,已重新加贴新标签。 2.新标签配料表中注明苹果汁和番茄汁添加量,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营养参考值为75%。 3.旧标签已报废处理。 4.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同时也加强质检培训,强化理论知识。 |
当事人生产经营上述“果蔬香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