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罗源县食品核查处置公示表(第一期)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2-0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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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样单编号 样品
名称
批次 企业
名称
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检验报告编号 不合格项 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召回情况 原因的排查 整改措施 处罚情况
1 NCP22350123372508002 辣椒 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23日 罗源县西兰乡金淑蔬菜店 流通环节 FZ22-LYNX33-005 噻虫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购进2.8Kg,货值28元。已销售2.8Kg,库存0Kg,封存0Kg,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噻虫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经当事人排查,排除流通环节人为添加因素,可能是种植环节导致的。

1.立即停止销售、下架该批次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在门店显眼处张贴召回公告。

2.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加强供货商的筛选。

当事人经营上述“辣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登记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和责令立即改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2.罚款人民币1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元,以上罚没共计125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