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样品名称 | 批次 | 企业名称 | 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 检验报告编号 | 不合格项 | 核查处置情况 | |||
产品控制召回情况 | 原因的排查 | 整改措施 | 处罚情况 | ||||||||
1 | XBJ23350123372506904 | 桂味荔枝 | 购进日期:2023年5月31日 | 罗源县滨海新城江氏水果店 | 流通环节 | FRF202300047 | 经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购进7.5Kg,货值447元,销售7.5Kg,库存0Kg,封存0Kg,召回0Kg,下架0Kg。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经该店排查,认为可排除流通环节人为添加因素,可能是种植环节导致的。 |
1.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该批次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在门店显眼处张贴食品召回公告,并告知供货商。 2.依法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3.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供货商的筛选。 |
罗源县滨海新城江氏水果店销售不合格“桂味荔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罗源县滨海新城江氏水果店做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25000,没收违法所得12元,合计25012元。 |
2 | XBJ23350123372506924 | 荔枝王 | 购进日期为:2023年6月4日 | 罗源县城关靠谱水果商行 | 流通环节 |
№: FZ23-LYNX35-021 |
经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购进20Kg,货值996元,已销售20Kg,库存0Kg,封存0Kg,召回0Kg,下架0Kg。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经该店排查认为可以排除流通环节人为添加因素,这是农药残留,销售环节没必要添加,可能是种植环节导致的。 |
1.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该批次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在门店显眼处张贴食品召回公告,并告知供货商。 2.依法进一步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3.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供货商的筛选。 |
罗源县城关靠谱水果商行销售不合格“荔枝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可以免于处罚。经案审会研究决定免于行政处罚。 |
3 | XBJ23350123372506947 | 草鱼(淡水鱼) | 购进日期为:2023年6月8日 | 福建省罗源福永兴超市有限公司 | 流通环节 |
№: FZ23-LYNX32-001 |
经检验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以孔雀石绿表示)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购进64Kg,货值1226.24元,销售39.358Kg,剩余24.642Kg报损处理,库存0Kg,封存0Kg,召回0Kg,下架0Kg。 | 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以孔雀石绿表示)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经该店排查,认为可排除流通环节人为添加因素,可能是养殖环节导致。 | 1.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该批次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在门店显眼处张贴食品召回公告,并告知供货商。 2.依法进一步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3.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供货商的筛选。 | 福建省罗源福永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草鱼(淡水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可以免于处罚。经案审会研究决定免于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