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罗源县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核查处置公示表(第十期)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12-1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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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样单编号 样品名称 批次 企业名称 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检验报告编号 不合格项 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召回情况 原因的排查 整改措施 处罚情况
1 SBP23350000002949846ZX 原汁原味猪肉条 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福建味中味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环节 (2023)MJHY-D20313 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生产40罐,共8Kg,货值1072元,已销售40罐 ,库存0罐,封存0罐,召回0罐,下架0罐。                     经排查为包材消毒灯时间超过使用期限。

1.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张贴召回公告召回该批次原汁原味猪肉条并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由于销售点已销售完,截止至2023年10月25日止召回该批次原汁原味猪肉条0Kg,召回工作于2023年10月25日结束。

2.包材消毒灯时间超过使用期限已全面更换。

3.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同时也加强质检培训,强化理论知识。

福建味中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原汁原味猪肉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对福建味中味食品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80元;2、处以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