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样品名称 | 批次 | 企业名称 | 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 检验报告编号 | 不合格项 | 核查处置情况 | |||
产品控制召回情况 | 原因的排查 | 整改措施 | 处罚情况 | ||||||||
1 | XBJ23350123372509222 | 花生仁 | 购进日期为:2023年9月7日 | 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 | 流通环节 | №: FZ23-LYNX34-003 | 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购进40Kg,货值784元,已销售40Kg,库存0Kg,封存0Kg,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 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该超市进行原因排查,储存环境未发现问题,到货时间不到72小时,确认问题不是出现在该超市,可能是上游商品储存不当或者被污染霉变而导致的。 |
1.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该批次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在门店显眼处张贴食品召回公告,并告知供货商。截止召回完成日期,召回该批次花生仁0Kg。 2.依法进一步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3.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供货商的筛选。 |
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销售不合格花生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经案审会研究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