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罗源县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核查处置公示表(第一期)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2-0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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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样单编号 样品名称 批次 企业名称 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检验报告编号 不合格项 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召回情况 原因的排查 整改措施 处罚情况
1 XBJ23350123372505516 煮不糊白薯粉丝 生产日期:2022年2月23日 罗源县凤山镇惠多旺超市 流通环节

№: FZ23-LYLX23-001

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NY/T 392-2013《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购进40袋,共计14.4Kg,货值240元。已销售36袋,库存4袋,封存4袋,召回0袋,下架4袋。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NY/T 392-2013《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要求,经该店排查,认为该产品为预包装食品,外包装没有损坏,可排除流通环节人为添加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导致。 1.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该批次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在门店显眼处张贴食品召回公告,并告知供货商。截止召回完成日期,召回该批次煮不糊白薯粉丝0包。2.依法进一步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罗源县凤山镇惠多旺超市销售不合格“煮不糊白薯粉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罗源县凤山镇惠多旺超市做出如下处罚:1、没收涉案的4袋抽检不合格的煮不糊白薯粉丝;2、没收违法所得67.32元,罚款12500元,共计罚没款12567.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