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源县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第一期)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1-0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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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样单编号 样品名称 批次 企业名称 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检验报告编号 不合格项 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控制召回情况 原因的排查 整改措施 处罚情况
1 XBJ24350123372508015 大葱 购进日期为:2024年8月5日 罗源县鑫诚丫好鲜生超市有限公司 流通环节

№: FZ24-LYNX33-020

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购进15公斤,货值179.70元,已销售1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经该超市排查,认为可排除流通环节人为添加因素,可能是种植环节导致的。 1.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该批次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在门店显眼处张贴食品召回公告,并告知供货商。2.依法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3.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供货商的筛选。 罗源县鑫诚丫好鲜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大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经案审会研究决定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