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2024年12月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处罚情况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1-0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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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件编号 案件名称/案源名称 案件类型(一级)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对象 处罚时间 违法主要事实 罚没金额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时限 处罚种类 处罚内容 处罚履行方式
1 3501230001********0001 罗源县城关优加优品便利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城关优加优品便利店 2024/12/12 0:00 2024年10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罗源县城关优加优品便利店检查,由负责人兰水莺陪同,现场发现32袋飞旺臭干子,生产日期2024.02.18,保质期6个月。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予以扣押 5000.30 罗市监凤处罚〔2024〕30号 三年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32袋超过保质期“飞旺臭干子”(规格:26g)

2.没收违法所得0.3元

3.处罚款5000元。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 3501230001********0001 罗源县华卓餐饮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华卓餐饮有限公司 2024/12/16 0:00 2024年10月12日,方圆标志食农(福建)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罗源县华卓餐饮有限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发现该公司冻库内存放一箱“文畅牌”上汤百叶包(已过保质期)和热厨间存放已拆封的生粉(拆封日期2024年9月1日,保质期1个月,已过期)。 50000.00 罗市监松处罚〔2024〕27号 三年 罚款 罚款50000元 罚款
3 3501230001********0005 福建惠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罗源一百一十八分店涉嫌执业药师不在岗,未经执业药师核审销售处方药案 药械化妆品违法行为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福建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YP-105的规定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惠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罗源一百一十八分店 2024/12/2 0:00 2024年10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松山镇渡头新区香蜜湖住宅小区9#118-119店面"福建惠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罗源一百一十八分店"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平台根据电子处方笺销售处方药,该处方未经当事人的执业药师核审,当事人涉嫌执业药师不在岗,未经执业药师核审销售处方药。 5000.00 罗市监松处罚〔2024〕28号 三个月 罚款 罚款5000元 罚款
4 3501230001********0001 罗源县滨海新城剪艺派造型美发店涉嫌经营使用超过期限化妆品案 药械化妆品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款,结合《福建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HZP-14减轻一档的规定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滨海新城剪艺派造型美发店 2024/12/2 0:00 2024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行染发剂专门检查过程中,发现罗源县滨海新城剪艺派造型美发店店内货架上有32盒染发剂超出保质期,其中部分有启封使用痕迹,地上有已使用完毕的空罐,为上述过期染发剂同款,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1250.00 罗市监松处罚〔2024〕25号 三个月 罚款 处罚款1250元 罚款
5 3501230001********0001 罗源县碧里乡陈爱爱便利店涉嫌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碧里乡陈爱爱便利店 2024/12/30 0:00 2024年9月11日,我局工作人员接到12345投诉举报件称“在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牛澳村牛澳93号牛澳便利店买到过期的泡面和面包,希望有关部门检查此店是否还有过期产品”。2024年9月12日,我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发现货架上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在售。 1255.00 罗市监松处罚〔2024〕24号 三个月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康师傅葱香排骨面”两桶(规格:净含量:面饼+配料109克,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24日,保质期至2024年8月23日);“红豆松面包”一袋(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日,保质期35天);“面包”一袋(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保质期30天)。

2.没收违法所得5元,处罚款1250元,共计1255元。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6 3501230001********0001 罗源县松山镇陈水娇食杂店涉嫌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松山镇陈水娇食杂店 2024/12/31 0:00

2024年9月13日下午17时许,根据12345平台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罗源县松山镇渡头村渡头50号的罗源县松山镇陈水娇食杂店进行检查。出示执法证件后,我局执法人员进入店内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货架上在销售的七袋袋装康师傅鲜虾鱼板面(规格:净含量:98克,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2日,保质期6个月)、四桶桶装康师傅香辣牛肉面(规格:净含量:108克,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保质期6个月)已过期。

当事人涉嫌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1250.00 罗市监松处罚〔2024〕22号 三个月 罚款

1.没收七袋袋装康师傅鲜虾鱼板面(规格:净含量:98克,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2日,保质期6个月)、四桶桶装康师傅香辣牛肉面(规格:净含量:108克,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保质期6个月)。

2.处罚款1250元。

罚款
7 3501230001********0003 罗源县凤山镇应桃水果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荔枝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凤山镇应桃水果店 2024/12/13 0:00 2024年7月11日,收到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FZ24-LYNX35-010),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妃子笑荔枝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138.50 罗市监凤处罚[2024]32号 三年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

1、警告;

2、罚款5000元。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
8 3501230001********0002 罗源县滨海新城成长快乐吧便利店涉嫌经营销售过期食品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滨海新城成长快乐吧便利店 2024/12/30 0:00 2024年6月17日,执法人员开展中考校园周边专项检查时,前往位于罗源县滨海新城滨海古街D4-13号的罗源县滨海新城成长快乐吧便利店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店内销售的部分商品已过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5000.00 罗市监松处罚〔2024〕15号 三年 罚款

1.没收上述过期的4包芳客佬综合果蔬脆(生产日期2023.08.10,保质期9个月)、4瓶可口可乐无糖汽水(生产日期2023.09.13,保质期9个月)、1瓶可口可乐无糖汽水(生产日期2023.08.16,保质期9个月)、1瓶芬达橙味汽水(生产日期2023.06.02,保质期9个月)、1瓶百岁山矿泉水(生产日期2023.02.02,保质期12个月)、1瓶茶π柚子绿茶(生产日期2023.06.04,保质期9个月)、1瓶茶π柚子绿茶(生产日期2023.08.24,保质期9个月)、1瓶茶π西柚茉莉花茶(生产日期2023.08.18,保质期9个月)、1包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生产日期2023.09.13,保质期至2024.03.12)

2.处罚款5000元,共计5000元。

罚款
9 3501230001********0001 罗源县松山镇果侬便利店涉嫌经营销售过期食品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松山镇果侬便利店 2024/12/30 0:00 2024年6月14日,根据全国12315平台线索,我局指法人员前往位于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江滨南路9-15号的罗源县松山镇果侬便利店进行检查。出示执法证件后,我局执法人员进入店内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12包"双汇玉米热狗肠"(规格:32g,其中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23日的商品共计11包,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8日的商品1包。保质期90天)已过期。当事人(罗源县松山镇果侬便利店)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5004.00 罗市监松处罚〔2024〕14号 三年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上述过期的12包“双汇玉米热狗肠”(规格:32g,其中生产日期为2024年01月23日的商品共计11包,生产日期为2024年01月08日的商品1包,保质期90天)

2.没收违法所得4元,处罚款5000元,共计5004元。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0 3501230001********0002 罗源县松山镇陈良通食杂店涉嫌经营销售过期食品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松山镇陈良通食杂店 2024/12/31 0:00

2024年6月4日下午17时许,根据12315平台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罗源县松山镇水岸路2号香蜜湖住宅小区9#楼102号的罗源县松山镇陈良通食杂店进行检查。出示执法证件后,我局执法人员进入店内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货架上在销售的两包伊达传说九制橄榄(规格:净含量:130克,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4月14日,保质期12个月)已过期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5005.00 罗市监松处罚〔2024〕13号 三年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上述过期的两包伊达传说九制橄榄(规格:净含量:130克,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4月14日,保质期12个月)

2.没收违法所得5元,处罚款5000元,共计5005元。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1 3501230001********0001 罗源县滨海新城椰园滩涂海鲜楼涉嫌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滨海新城椰园滩涂海鲜楼 2024/12/17 0:00 2023年10月18日,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罗源县滨海新城椰园滩涂海鲜楼生姜原料进行抽检,2023年10月31日,检测报告内容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000.00 罗市监松罚字〔2023〕43号 三年 罚款 1、未履行进货验收义务的行为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2、罚款5000元。 罚款
12 3501230001********0001 罗源县滨海新城薛水斌餐饮店涉嫌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案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源县滨海新城薛水斌餐饮店 2024/12/17 0:00 2023年7月12日,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罗源县滨海新城薛水斌餐饮店中生姜进行抽检,发现被抽检的生姜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057.20 罗市监松处罚[2023]23号 三年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57.2元;2、罚款5000元,合计5057.2元。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