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第二轮答复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11-0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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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A]

 

李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第二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食品监督抽检与风险防控举措,全县每年食品监督抽检量达到每千人5批次。一、食品安全基本情况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四个最严”为要求,以群众饮食安全为核心,以食品安全全过程管控为抓手,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2024年截至目前,全县查办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41起、农资与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9起、非法走私冻肉案件2起,未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态势稳中向好。二、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情况一是下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任务1276批次,其中针对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检验量不低于510批次,安排抽检经费17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抽检109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8批次,相关违法行为均已核查处置并立案调查。二是治理餐桌污染方面,我县主要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农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为100%,主要食用水产品养殖环节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为100%,水源地水质抽检合格率为100%,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抽检合格率为100%。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情况一是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食堂卫生隐患排查,督促校园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二是按照《2024年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方案》要求,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4批次53份样品的采集、制样、送检任务,并及时上报样品数据。三是做好季节性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及时发布禁止销售、食用野生菌、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的消费警示。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食品监督抽检为抓手,对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品开展检测,提高饮食安全水平;督促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等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与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问题食品核查处置,严查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专此。

  

    

  单位领导:兰凉平

  联 系 人:于沁贤

  联系电话:13******987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