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030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0-05-21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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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静委员:

  您和杨淑玲、林鹏委员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畲族文化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在挖掘畲族文化资源过程中,努力打造罗源特色的畲族文化品牌,多措并举开展畲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民俗活动,促进畲族文化挖掘发展。自2007年起,我县已连续举办十二届 “畲族·风”民俗文化旅游节,每年举办“三月三”畲族文化节,不定期举办“山哈”歌友会、八井拳展演等文化活动。自2011年起,我们连续8年组织“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非遗进农村”活动,通过手工技艺动态展示、非遗图片展、畲族服饰展、畲家拳、畲族剪纸、畲族舞蹈教学、畲医畲药义诊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我县对畲族非遗的宣传,全面营造非遗保护工作新氛围。

  2.推进场所建设,打造文化阵地。结合“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美丽乡村”、“农村文化振兴”等项目的建设,建立畲族医药、畲族服饰、畲族歌曲、畲家八井拳传习等多个畲族非遗示范基地、示范村,完成了博物馆非遗分馆及八井村畲族文化民俗小镇的打造。

  3.提升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范围。在全县各中小学中增加了畲族非遗文化乡土课程,把畲族非遗品牌融入意识形态阵地、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之中。举办了“畲乡凤来仪——首届中国畲族传统服饰文化周暨2019罗源文化和旅游推介会”活动,活动相关新闻、软文转载在《福建新闻联播》《福建卫视新闻》《福建日报》《现场》等重点栏目中播出,并2次登上《学习强国》信息平台,项目直接到达人群超过2000万+人次。参加了第三届中国(福州)世界遗产文化主题博览会,提高我县畲族文化品牌。

  4.积极争取资金,保护畲族文化资源。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用于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工作。另一方面争取县级资金加大对畲族文化传承的保护,仅2019年用于博物馆非遗分馆及八井村畲族文化民俗小镇建设就投入了四百多万元。缓解了“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确保非遗保护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5.加强畲族艺术创作。积极走访调研畲族文化,挖掘收集畲族传统文化内容,先后编辑出版了《畲山剪纸》(四册)、《畲山歌谣》、《罗川畲族颂》、《罗源县畲族志》、《罗源畲歌集》等书籍,众多畲族古籍资料收入《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畲族卷》。编排了全省首部以畲族故事为题材,包含畲服、畲医、畲歌等丰富畲族元素的原创闽剧《畲山蝴蝶飞》,创作编排《畲山·春》、《畲乡情》、《畲山·猎》、《铃卜情》、《山哈藤阵》、《畲韵》、《山这边水那边》等舞蹈节目,编排了畲族原创合唱歌曲《山哈福谣天上来》(又名《畲族大歌》),将畲族传统文化元素融入到文艺创作之中,以艺术载体推动畲族传统文化的传播,进一步提升畲族传统文化的知名度。

  6.加强人才培养,继承文化遗产。积极组织参加传承人培训交流活动,畲族服饰传承人参加中央民族学院、福建职业技术学院的专题课程培训;畲歌传承人参加福安、景宁的畲族歌友会;畲族医药传承人受邀参加长乐拗九节义诊。至2019年,我县共申报畲族服饰、畲族医药、畲族剪纸等传承示范基地6个,培养传承人一百多名。每年文化馆都组织10场以上的传承人培训班、畲医畲药义诊活动等。

  7.创新探索非遗多元保护机制,广泛团结民间非遗保护力量。我县先后成立了罗源县非遗传承人之家、罗源县非遗传承人协会,打造了多个“畲风”特色农家书屋,促进了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下一步,我县在已成立的县级非遗保护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保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研究和制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重点扶持畲族服饰、畲族山歌等列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和传承。进一步挖掘和抢救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深入开展资料征集、建档和研究工作,建立罗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和展览馆。完善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名录体系。在松山、霍口等乡镇创办畲族服饰、畲族医药示范保护基地,相对集中的少数民族乡镇要结合县博物馆、文化馆建设、设立民族文化展厅。资助民间老艺人和传承人开展带徒授艺等传承活动。

  领导署名:余灿俤

  联系电话:26822770

  联系人:陈言榆

  罗源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