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40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03-26 09:3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办理结果:B

  林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及小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发展的意见》(榕委办〔2012〕111号)要求,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规划部门在规划建设居住区时要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作为规划审批重点审查内容,未按规划要求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不予批准验收。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住区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将社区组织办公用房和综合服务设施交付所在地的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登记造册后交付社区管理使用。对零星开发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按建筑面积的2-5‰的标准,打折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和购买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负责该专项经费的缴纳的管理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组织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未达到规范标准的,由所在县政府负责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为切实解决您提出的建议,3月1日,我局召开专题会,特别邀请您及相关协办单位对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相关部门办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是规划社区综合服务场所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根据片区的规模,按照《福建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设置社区服务场所,满足服务居民的需求。在建设新的住宅项目时,按照控规要求,将社区服务场所纳入规划条件,并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其中,金尊名城配套社区用房1600平方米,中庚香山小镇配套社区用房440平方米,汉昇城项目配套社区用房600平方米。同时针对部分老旧社区场所不达标等问题,凤山镇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达标提升工作列入2022年凤山镇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拟于今年启动建设西门社区、提升闽凤、南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分阶段逐步落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场所达标问题,加快新型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建设,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打造为民服务综合阵地。

  二是凤美、西门社区规划场所退距问题。经资规局现场核实,竹兜三角地块已建成羽毛球场,小西路52号空地已列入《罗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规划道路使用,均无法用于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建设。

  三是万豪物业用房用于综合服务场所使用问题。经住建局实地了解,万豪城市广场售楼部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为:73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314.4平方米,2020年经规划部门审批,售楼部地上建筑分区面积为:物业用房面积618.7平方米,配电房及开关站面积312.98平方米,地产自持办公面积164.25平方米,备用发电机房面积:68.61平方米,消控中心面积:68.57平方米。因万豪小区目前处于无业委会情况,房地产开发公司拟于今年下半年(6月30日)项目清盘后,将物业用房区域整体移交于凤山镇凤美社区进行接收管理,待万豪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县住建局将会同凤美社区、万豪小区业主委员会三方协商后决定该物业用房的使用。

  四是规划阳光小区停车场架空层用于补足凤嘉、凤东配套服务场所问题。经沟通县资规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需规划依据,根据阳光小区总平面规划方案,阳光小区停车场区域不是作为社区服务场所用地。若阳光小区停车场区域用于建设社区服务场所,小区的整体容积率、建筑密度将提高,则不符合土地合同要求。

  五是合理划分各社区辖区问题。目前随着城区逐步东扩,中庚香山小镇、东方星城A区、东方星城F区等楼盘将相继交房,原社区辖内人口将会继续上升,超过原定社区标准规模,无法满足服务居民的需要,因此,凤山镇拟于2022年申请新增社区,新增社区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社区设立的基本条件,向县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新社区。我局将以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书面向县政府提出核实意见后,县政府专题研究,做出是否设立社区的决定。

  十分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后期,我局将持续跟踪提案涉及问题的办理情况,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良亨

  联系电话:26850597

  联 系 人:黄铃燕

  罗源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