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200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4-1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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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邱镁芳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首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罗源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等举措,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我县食品安全态势持续稳步向好。

  一、建立组织架构体系

  近年来,我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架构,县与乡(镇)成立食安办,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要求,构建食品安全协同监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专职市场协管员23名、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202名。县对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年终绩效考核,乡(镇)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年度工作考核。

  二、落实两个重点责任

  (一)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县食安委印发《罗源县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罗食安委〔2022〕5号),县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两个责任”工作,着力建成“党政领导带头,村居社区包保,企业主体履责,主管部门指导,食品安全筑牢”的工作机制。目前,对标建成县、乡、村三层包保干部与A、B、C、D四级包保主体的责任对应体系,涉及全县315名包保干部与2549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其中县层级1名干部、乡层级33名干部、村层级281名干部,A级企业0户,B级企业4户,C级企业64户,D级企业2481户。今年第一季度,我县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实现督导率100%与督导问题整改率100%。

  (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一是积极推行《福建省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将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进行风险等级评定与分级监管,严格按风险等级要求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对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等C、D级较高风险经营主体,在增加巡查检查频次的同时,采取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校园、敬老院、农贸市场、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等一些关键领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防患未然。同时,我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严惩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处置。2023年我局共查处各类食品案件85起,已结案件罚没额20.7万余元。二是积极推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通知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大型酒店及学校食堂等餐饮主体认真学习《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4家达到B级规模的企业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三是下一步,将继续推行《福建省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分级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把牢食品安全关。

  三、加强外卖食品管理

  近年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专项整治、网络餐饮规范三年行动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餐饮店,予以严厉查处。一是重点检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员持证、加工制作过程、消杀过程、食品配送、佩戴口罩等情况,对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厨房杂物未及时清理、健康证缺失等问题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商铺及时整改。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福州市网络餐饮分类监管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规范开展网络餐饮监管工作。通过倡导使用可降解打包、外卖餐具餐盒,逐步推动外卖“食安封签”等措施,加强餐食配送过程管理,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同时《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将对福州地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制定规范,将行政监管和社会共治举措上升为政府规章,进一步降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多次约谈辖区内的主要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运营商负责人,要求各平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应从线上线下同步规范我县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市场秩序,严格外卖平台商家准入,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确保入网商家有实体经营门店,确保其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信息真实可靠,确保其按照许可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主动配合开展执法工作。四是对外卖平台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超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的情况,我局组织了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2022年至今,全县共检查外卖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900余户次,立案查处网络餐饮案件45起,罚款5.225万元。五是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监管,严查网络餐饮经营违法行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其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合理饮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宣传保障

  一是2022年全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科普“五进”、“你送我检”快检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宣传、志愿者入户宣传等系列活动26场次,向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与宣传用品近1万份。同时,利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小区广播、“两微一端”、发布横幅、户外广告、粘贴海报、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广告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鼓浓食品安全氛围。二是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我县所有社会公众均可通过12315和12345热线电话、邮寄信件、e福州等渠道进行举报,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分子、志愿者发现举报身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三是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宣传与风险防控。通过线上“两微一端”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宣传优势,有效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与知晓率。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查办;落实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公开处置结果;强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五、共建模范企业,发挥榜样作用

  一是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福建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参照福州市场监管局放心餐厅和放心食堂建设方案,制定罗源县食品安全放心餐厅和放心食堂建设标准,并联合行业协会选取部分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口碑好、知名度高的企业上报市局参评,福建鑫瑞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罗源餐饮客房部、罗源县城关王睿德克士餐厅等8家单位先后获评福州市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同时,县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大力推广明星企业示范效应,先后共有4家明星品牌企业获得福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并对这些单位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补助、宣传,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企业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我局认真开展小作坊示范点建设。选择硬件条件好,场所符合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的小作坊申报省、市级小作坊示范点,目前我县共有1家小作坊省级示范点。同时,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实地复核与帮扶工作,对小作坊业主宣贯《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核准工作规范(试行)》,并发放小作坊办理须知,指导食品小作坊完善生产条件,加强原辅材料把控,严格生产过程管理,尽早申办核准证书。三是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行放心餐厅、放心食堂与小作坊示范点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与普及,让更多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仅注重食品口味和口感选择,更应选择安全的食品。增强消费者选择放心餐厅、选择“明厨亮灶”餐厅就餐的意识,从而通过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倒逼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小作坊单位积极主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一)关于“认真切实整治食品生产环节,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检查,建立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到县、乡、村三级,逐级监督管理。”的建议。 

  2022年,县市场监管局依职责积极开展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实行联动机制,强化一线监管。为了提升监管效能,科室人员主动下沉一线,由科、所联动开展联合检查,提升有效监管次数,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行为。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实现食品生产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水平。二是开展风险排查,谋划同行。在检查工作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生产场所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一品一码录入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能现场整改的,指导其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同时,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食品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指导,为企业整改出谋划策,让企业后续整改工作更具有靶向性。三是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消除隐患。根据监督抽检、联合检查情况,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不定期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活动,督促企业守法经营,防止问题反弹,确保企业彻底消除风险隐患,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对拒不改正的企业,绝不姑息,依法从严处理。四是共检查全县食品企业50家次,发现一般性问题13个,已全部落实整改要求。五是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指导服务工作,积极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培训,完善企业的生产条件,对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会同乡镇政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执法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或整改后仍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或者小作坊核准条件的,我局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二)关于“加大地方财政对绿色产业安全检测设备的资金投入,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强化管理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安全生产意识。”的建议 

  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持续保障农产品监管检测经费,县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20万元,2022年省级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105万元。县农农村局持续加大县、乡两级检测、执法、抽样、质量追溯设备以及办公硬件等配套建设力度,配备齐全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执法记录仪等仪器设备,更新换代陈旧的设备、仪器。同时,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也通过了“双认证”,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监管监测能力。每年完成县级农残快检1000个以上,乡镇完成县级农残快检500个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400多批次。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强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关于“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生产行为。从生产的原材料到制作工艺到出品、成品再到市场销售,每一环节都进行监督,对有问题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置。”的建议 

  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食品全覆盖、全领域、全链条排查整治,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按餐饮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要求经营者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义务,依托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进行进货情况的监督,要求经营者严格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烹饪加工,加强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确保成品菜的质量和安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材的采购到加工烹饪过程再到销售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规范,期间共检查餐饮服务经营主体1408家,覆盖率达100%,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监督整改,风险隐患处置完成率100%。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对有问题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置,去年我局共查处餐饮环节食品案件85起(其中餐饮环节违规使用添加剂案件4起),已结案件罚没额20.7万余元。目前,全县形成源头严把、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全流程”监管格局,筑起每一个环节的每一道防线,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全程监管体系,继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把牢餐饮食品全过程质量安全。

  (四)关于“紧跟市场变化,修订相关政策法规。因市场变化影响,很多法律条款跟不上时代发展,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应及时修改绿色农业食品安全的法律条款,并依照符合市场发展需求的规律来修订。”的建议 

  为推进我县优质农特产品高速发展,县农农村局结合实际,综合考虑我县特色农产品、优质农产品品种及市场变化等因素,每年修订出台罗源县现代都市农业补助政策,引导我县农业健康发展,鼓励农村、农民发展农业,形成“一村一品”示范村。同时农业干部结合下乡调研深入企业群众,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及存在问题,并经常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县司法部门反馈涉农政策条例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强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五)关于“您提出大力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认证工作,规范绿色食品使用标识。对依法合规的农产品企业进行扶持,帮助指导绿色农业安全生产企业的市场营销服务的建议。”的建议 

  县农业农村局大力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认证工作,不断强化“三品一标”认证,提高认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2022年,我县无公害农产品获证数达18个;绿色食品获证数达31个产品;获得“罗源秀珍菇”和“罗源七境茶”两个地理标志。结合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促进乡镇和企业申报“三品一标”的积极性。并且加强证后监管工作,对获证企业开展实地监督检查,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强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六)关于“抓好绿色农业食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绿色产业生产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的建议 

  为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我县农业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知晓率、参与率。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每年邀请省市专家对县域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至少进行轮训一遍,并在多个乡镇建立农民田间学校,聘请农业专家到田间讲课,形成县、乡村多级培训,对农业企业、农民群众进行全方位培训,我局将加大绿色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强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七)关于“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讲活动,向居民朋友科普绿色食品相关知识,从消费者的角度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的建议”的建议 

  县农业农村局每年都会举办1-2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授课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同时还结合结合“送科技下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质量兴农万里行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乡镇举办文化旅游节”“宪法日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普及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提升了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营造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强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署名:兰凉平

  联系电话:26980302

  联 系 人:于沁贤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