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医疗机构、公共场所 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2-0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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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实施随机抽查机制,强化依法履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类别

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

二、监督检查对象

(一)医疗卫生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

2.监督检查内容

1医疗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医师、外国医师、香港澳门特区医师、台湾地区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等。

2)血液安全监督

①一般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检查一般血站资质情况、血源管理情况、血液检测情况、包装储存供应情况、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②特殊血站。检查脐带血干细胞库资质情况、脐带血采集情况、脐带血制备与发放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③单采血浆站。检查单采血浆站资质情况、供血浆者管理情况、检测与采集情况、血浆储存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二)传染病防治

1、监督检查对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2、监督检查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接种前告知和询问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情况;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照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

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三)公共卫生

1、监督检查内容

1)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2)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供水水质。

3)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三、工作要求

(一)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严肃性。

(二)检查结果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督机构未设置官方网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罗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