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10-1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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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源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县文体旅游局研究起草了《罗源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拟对罗源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问题予以规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景区和非景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全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整治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全面摸排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等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完善长效机制,我局牵头起草《工作方案》。

2、制定依据:

1)2021年8月20日印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

22021年9月10日印发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258号)

    二、起草过程

1、起草过程: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258号)要求,我局结合我实际情况,拟定《罗源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916日征求各相关直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经各单位反馈及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于2021年9月27日形成《罗源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

2、合法性审查情况:经我局法律顾问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审查,该文件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程序符合规定,未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内容。

三、主要内容

罗源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整治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乡(镇)、村(居)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专项行动,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全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成员由文体旅游、应急管理、政法、教育、民宗、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市场监管、住建、海事、气象、工信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确有需要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三)整治内容

重点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理。

(四)方法步骤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1、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即日起至9月30日)。

2、加强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10月1日至11月10日)。

3、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11月11日至30日)。

(五)保障措施

1、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2、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3、提升信息化监控水平。

4、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

5、强化安全宣传引导培训。

6、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7、严格检查督导机制。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广泛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直部门意见,起草过程中无重大分歧或不同意见。

 


 罗源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10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