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1、制定的必要性: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县乡两级主体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和落实在建房屋安全体系,彻底消除在建房屋安全隐患,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该规范性文件。
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常态化在建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在建房屋安全“一户一档”“一乡(镇)一台账”。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1、起草过程: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7月23日上午福州市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自即日起至2021年8月20 日,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当天下午,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农村自建房排查治理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详细部署,并初步形成《罗源县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送审稿)。7月26日《罗源县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提请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8月5日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制定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发〔2021〕3号)。
三、主要内容
《罗源县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整治范围。第三部分整治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时间安排。第五部分工作措施。第六部分工作保障。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7月26日县政府专题会议邀请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议《罗源县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原则性通过。8月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议通过,并同意予以印发。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