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3-2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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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源县教育局于 2023年 1月15日起草了《罗源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2021年9月全县教育大会召开以来,县教育局积极谋划教育人才引进规划,即在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编制,拟通过榕博汇、大学校园秋(春)招、全省统一新教师招聘和直接调动等途径,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力争通过5年时间,全县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教师翻一倍,福建师大等名校毕业生成为校园教学主力。以实现教师素质得到大提高,教师结构不断优化,促进全县教育教学水平大提升,推动《罗源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落地落实。

  为更好的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保障人才权益,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形成人才引进长效机制,我局参考福清、闽清、连江等兄弟县(市)区先进经验做法,征询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意见后形成了《罗源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送审稿)。

  2.制定依据:《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榕教综〔2018〕46 号)、《福州市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补充规定》(榕教综〔2019〕256 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的通知》(榕政办〔2022〕70 号)、《中共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委人才〔2022〕2号)、《中共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委人才〔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委编办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中共罗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罗源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罗委教育〔2021〕2号)、《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罗政综〔2019〕142号)。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罗源县教育局

  2.征求意见:2023年2月6日我局在罗源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出罗源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群众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两条意见反馈,如下:

  ①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人才是第一资源。此项措施对于人才引进具有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希望能够尽快落实到位,把保障措施做到实处。

  ②希望硕士研究生也能有一些对家属就业、入学方面的优待。

  以上意见反馈均予以采纳。

  下一阶段我局将切实落实罗源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加强罗源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

  3.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2023年2月16日经罗源县教育局审查,审查意见如下:该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主要内容

  本细则内容包含五章十九条,主要涉及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条件及相关待遇、引进程序、引进人才的管理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是文件起草依据和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定义。

  第二章引进条件及相关待遇,主要内容是新引进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其他教育人才应具备的条件,新引进人才的有关待遇及申请程序,本县培育的教育人才享受的政策。

  第三章为各类人才的引进程序。

  第四章引进人才的管理,主要内容是引进人才的职责要求和考核要求。

  第五章附则,主要内容是资金来源,购房补助领取对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境外著名大学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