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福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报告》(榕台投司〔2021〕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推进片区开发建设,优化投资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项目代码:2110-350123-04-01-553859)。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松山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78公顷,建筑面积22067平方米,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万吨/日、配套污水管、中途提升泵站等配套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0000万元,其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请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并在依法确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起15日内向我局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已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审核并出具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报项目初步设计。
(二)请项目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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