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0 发布时间: 2023-12-1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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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罗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罗发委函〔2023〕36号)、县政府《关于闲置地块处置工作等有关事宜的纪要》(〔2023〕172号)、《关于调整罗源金港11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置等事宜的纪要》(〔2023〕208号)及相关附件悉。为完善污水处理市政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推进片区开发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罗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11-350123-04-01-300549)。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松山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对城区污水处理厂现状3万吨/日建构筑物技术改造,新建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构筑物、4万吨/日的污泥处理构筑物,包括应急池回填、配水井加盖除臭、新建A2O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污泥泵房等,新建建筑面积1543平方米,扩建污水处理规模1万吨/日,采用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次氯酸钠组合污水处理工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420.36万元,其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请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并在依法确定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采购单位起15日内向我局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报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其他事项:

  (一)请你单位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报项目初步设计。

  (二)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

                                    202312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