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源县起步镇桂林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0 发布时间: 2024-06-01 10:1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罗源县起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罗源县起步镇桂林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起政函〔202433)、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耕地恢复任务等事宜的纪要》(〔202444)及相关附件悉。为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推动乡村振兴,经研究,原则同意罗源县起步镇桂林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源县起步镇桂林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项目(项目代码:2404-350123-04-01-297634)

  二、项目选址:罗源起步镇桂林村。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主要桂林样板村环境整治公共服务空间创意布置包括:

  1.罗源县起步镇桂林样板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主要改造提升老街180米,改造建设桂林广场,整治裸房8栋改造三类农房5栋

  2.罗源县起步镇桂林村公共服务空间创意布置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布置微景观打卡点及文化陈,打造惠民休闲空间完善村庄标识配套公厕无障碍设施、成品垃圾分类亭等设施采购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84.9576万元,其建设资金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六、工程发包方案:请按照《罗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二十条措施》(罗政综〔2023〕111号)的要求开展工程发包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镇出具关于罗源县起步镇桂林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2024年5月10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你镇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