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霍口畲族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申请审批罗源霍口“格美”台风灾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悉。为推动灾后恢复重建,改善霍口乡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及生产生活,经研究,原则同意罗源霍口“格美”台风灾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源霍口“格美”台风灾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项目代码:2408-350123-04-01-636554)。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霍口畲族乡香岭村、石坪洋村。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对受“格美”台风影响的道路、河道护坡、路灯进行修复建设,主要修复香岭村道路50米、路灯约60盏,修复石坪洋村河道护坡300米、道路100米,造福群众约1700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0万元,其建设资金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工程发包方案:请按照《罗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二十条措施》(罗政综〔2023〕111号)的要求开展工程发包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乡已出具《关于同意罗源霍口“格美”台风灾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霍政综〔2024〕32号),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乡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4日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
闽ICP备20003479号-2
闽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2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