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住房办〔2017〕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主管部门:
为了准确掌握区直各单位住房补贴基本情况,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若干措施》(榕委办发〔2017〕20号)中有关住房补贴政策,根据《福建省省城行政事业住房补贴办法》(闽政〔1999〕文178号)文件规定,参照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榕房〔2015〕4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各乡镇、县直各主管部门住房补贴情况(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未领取住房补贴的干部职工)开展摸底工作。现将摸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乡镇、县直各主管部门对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未申请领取住房补贴的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标户,应享受住房补贴而未领取住房补贴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行政、全民事业编制)进行摸底汇总并填写《罗源县乡镇、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老人”一次性住房补贴未发放情况汇总表》(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7年6月1日前报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县房管所二层(沉香酒楼边)〕,联系人:游黄升,联系电话:26832437,QQ邮箱:3314587141)。汇总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或职称、应享受面积(补差面积)、工龄(至1998年)、补贴金额等。住房补贴摸底工作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从关心干部、职工利益的角度出发,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做好此项工作。对照政策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如实填报,绝不允许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附件:罗源县乡镇、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老人”一次性住房补贴未发放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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