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罗源县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公租房)配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罗源县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城区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房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政策,明确条件,认真审查,稳妥操作,有序进行。
二、基本情况
(一)符合租赁条件的申请对象
经凤山镇政府受理审核、公示,县公积金管理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及县民政局复核,县住房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共有58户(其中:城镇居民49户、公职人员9户)申请家庭符合本批次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租赁资格。
(二)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房源情况
本批次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位于县城西外路南洋花园。本批次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共70套,其中:13#楼2套、14#楼7套,16#楼9套、17#楼52套,每套建筑面积50--70㎡不等〔附件:罗源县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房源信息公布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罗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罗政综〔2015〕41号)规定执行。
三、配租事项
(一)告知申请家庭
通过社区以电话和在县政府网进行公示等形式,通知58户申请家庭代表到现场参加配租活动。
(二)配租活动地点:
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塔兜市场3层)
(三)配租活动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下午2点签到入场,2:30正式开始。
(四)参加活动人员:
1、罗源县公证处公证员(2名);
2、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驻县住建局纪检组领导;
3、县住房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4、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部分工作人员;
5、县电视台记者;
6、符合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准入条件的申请人。
(五)配租方法与步骤
本次配租包括城镇居民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家庭,公租房面积按房源实际情况分一人和二人及以上类型进行分类,两种类型均进行两次摇号配租。
1、摇球抽取配房顺序号(此次摇选,只设一台摇号机,按社区顺序进行)
(1)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宣布现场纪律和摇球抽取配房顺序号方法;
(2)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驻县住建局纪检组领导及公证员、申请家庭代表查验摇号机,并向申请人(委托人)展示。
(3)公证员和申请家庭代表逐一检查58个配房顺序号,工作人员展示标有相应号码的乒乓球后逐一投入摇号机内。
(4)主持人按照58位申请人(委托人)所在社区顺序逐一宣读申请人(委托人)姓名,点到的申请人(委托人)上台,出示其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实后,通过摇球抽取出配房顺序号,由主持人宣读,工作人员当场在《罗源县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顺序号码抽选确认单》上记录填写,申请人(委托人)签章确认,号码球由工作人员保管,工作人员发给申请人(委托人)配房顺序号码单(由申请人或委托人自行保存不能丢失,若丢失按自动弃权处理)。
委托他人的,被委托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若申请人未到现场、也未委托他人的,视为放弃本批次申请资格。
(5)配房顺序号码摇选结束后,县公证处公证员现场致公证词;并由公证处公证员当场签证确认。
(6)主持人对本阶段活动进行小结公布。
2、摇球抽取房号(此次摇选,摇号机同上)
(1)主持人再次宣布现场纪律和摇球抽取房号方法;
(2)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县住建局纪检组领导及公证员、申请家庭代表查验摇号机,并向申请人(委托人)展示。
(3)公证员和申请家庭代表逐一检查70个配房号(用乒乓球上的标注号来对应替代),工作人员展示标有相应号码的乒乓球后逐一投入摇号机内。
(4)主持人按照配房顺序号逐一宣读配房顺序号及申请人(委托人)姓名,点到姓名的申请人(委托人)出示其身份证、配房顺序号码单(申请人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配房顺序号码单),经工作人员核实后,通过摇球抽取出乒乓球对应的公租房房号,由主持人宣读摇取的楼号、房间号,工作人员在《罗源县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摇选结果房号确认单》上当场记录,并由申请人(委托人)签章确认,号码球由工作人员保管。同时,工作人员在上墙公布的《罗源县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房源信息公布表》中标注该套公租房已被选。
(5)配房号码摇选结束后,县公证处公证员现场致公证词;并由公证处公证员当场签证确认。
(6)每个申请人(委托人)未在《罗源县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摇选结果房号确认单》上当场签章确认的,视为弃权,取消承租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7)主持人对本阶段活动进行小结公布。
四、罗源县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工作组人员分工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家华
副组长:黄秀建、驻局纪检组领导
成 员:由以下单位和部门人员组成
(1)县国资中心:林 敏、张荣芳、张静红
(2)县住建局:林理晖、郭丹虹、黄 雅、潘辛雨、黄静娴、郑晓玲、吴琛琛、陈丽珍、谢强强、郑学武、陈立云、游黄升、陈伙钗、保安员3人
2、工作组人员分工
(一)后勤保障组(8人)
1、提前准备好摇选现场的布置(摇号机、扩音设备、桌椅、隔离带、桌牌、座位牌、工作胸牌、矿泉水、印泥、签字笔、长尾夹、抽纸等)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人员:郭丹虹、郑学武、陈立云、游黄升、陈伙钗
2、安排接待所邀请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公证处公证员、县电视台记者等;并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签到工作。
人员:黄 雅、潘辛雨、陈丽珍
(二)宣传引导组(3人)
1、配合主持人做好摇号现场工作;
2、引导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3、具体负责现场叫号,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人)按顺序摇号配房。
人员:林理晖、郑晓玲、吴琛琛
(三)摇号确认组(3人)
1、监督摇号设备,防止配房顺序号被申请人取走;
2、落实申请人在《罗源县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房顺序号码抽选确认单》和《罗源县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摇选结果房号确认单》上签字并确认所摇取的顺序号和房号。
人员:黄静娴、游黄升、陈伙钗
(四)咨询协调组(5人)
1、受理申请人的咨询投诉,协调处理申请人摇号配房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2、对如何办理租赁手续等进行指导和解释工作。
人员:林 敏、张荣芳、张静红、郑学武、陈立云
(五)安全保卫组(4人)
负责维护摇号配房现场秩序及安全。
人员:谢强强、保安员3人
五、监督管理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和法律监督。
(二)现场全程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察局、驻县住建局纪检组领导参加监督。
(三)按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分配过程信息在分配程序节点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罗源县政府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