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罗源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7:13 信息来源:罗源县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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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罗源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罗源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监察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九)会同县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罗源县纪委监委包括12个机关室(部)、1个设在县纪委监委单位(县委巡察办)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清风罗川”廉政教育中心)。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罗源县纪委、罗源县监察委员会

财政全额拨款

67

 47

中共罗源县委

巡察办

财政全额拨款

7

5

罗源县纪委“清风罗川”廉政教育中心

财政核拨

5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罗源县纪委监委工作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重”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新罗源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围绕上述工作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职责,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四)完善巡察工作格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五)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从严从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县纪委监委部门收入预算为981.83万元,比上年增加4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1.8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81.83万元,比上年增加48.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8.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8万元,公用支出269.81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81.83万元,比上年增加4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792.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

786.47万元,离退休(职)人员支出2.1万元,其他人员支出3.6万元。

    (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58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三)事业运行31.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1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主要原因是:××××××××。(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5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1.0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1.09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罗源县纪委监委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81万元,比2018年增加7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监督人员扩大为全部行使公权力人员,监督范围扩大,工作任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罗源县纪委监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罗源县纪委监委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罗源县纪委监委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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