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1222-3000-2023-00001 | 文号 | 罗市场监管〔2023〕7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7 |
标题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现将《我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索 引 号 | FZ11222-3000-2023-00001 | ||
文号 | 罗市场监管〔2023〕7号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3-0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现将《我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各科室、所、队:
现将《我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分工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罗源县市场监管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人发〔2022〕4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的通知》(国市监人发〔2022〕 45号)(以下简称《规范》)精神,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市监人〔2022〕 26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基层队伍规范化建设纲要》相关要求,巩固和深化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夯实监管基础,厘清监管权责,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治理能力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局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下简称“两化”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要求,注重将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守牢安全底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统筹规划,统一规范标准。加强工作统筹规划,按照总局《意见》《规范》和省市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参照省局《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规范》工作标准,指导我局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规范履职,增强基层监管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协调性。
(二)坚持务实原则,确保工作实效。坚持以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市场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提升“两化”建设实效。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别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三种不同情况,区分管辖地域、经济总量、市场主体数量以及区域发展趋势,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层推进、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三)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面推广。按照“以点带面、逐步规范,示范带动、全面推开”的总体思路,在具有代表性,且基础较好的基层监管所作为示范所,充分发挥示范所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局基层监管所能力效率全面提升。
(四)加强沟通协调,注重群策群力。按照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县局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动员干部广泛参与,充分依靠集体力量与智慧,通力协作,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两化”建设。
三、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意见》《规范》和省市局《通知》要求,以实现“监管执法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支撑保障信息化”为目标,坚持铸魂、提能、增效、塑形的总体工作思路,全方位、系统性地推进市场监管基层建设。力争在2023年8月底前,初步建成1个示范所。再用2年时间,分批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争2025年底全面完成评定等级工作,初步实现市场监管所事权职责基本厘清,人员力量得到充实,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内部管理规范高效,装备水平明显改善,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国家总局和省市局建设目标,全面实现市场监管所“监管执法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支撑保障信息化”的工作目标,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公正严明、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为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四、主要任务
(一)注重党建引领,树立一面旗帜。强化党建引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立“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市场监管价值理念,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党员一标杆”特色党建工作,设置党员活动室,从严治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着力打造“忠诚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的市场监管“名片”,增强市场监管所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持续推进各基层监管所“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
(二)注重能力提升,建强一支队伍。强化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向“实用型”发展的基层监管队伍。一是加强能力建设。以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基层市场监管队伍为总体目标,制定能力提升方案,健全能力提升清单,以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为导向,以强化干部综合素质为目的,着力从培养引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入手,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大力培养“会登记、会监管、会办案、会维权、会服务”的基层监管干部,达到整体提升的效果。二是加强干部配备。要科学设立片区市场监管所,合理确定人员配备数量,加大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人才配备使用,优化局、所人员比例,推动人员下沉,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可配备一定数量的“市场监管专员”,规范“市场监管专员”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市场监管专员”福利待遇,确保队伍稳定。三是强化教育培训。要注重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引进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引导干部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分层次、分类别建立专业人才档案,注重培养使用党性强、业务精、有潜力的优秀干部,建设一支遵纪守法、干净干事、善作善成的专业化市场监管队伍。
(三)注重规范运行,形成一套机制。一是推进智慧监管。加强县局和基层监管所信息化基础建设,强化信息化手段在日常办公和监管执法全过程支撑,推动基础数据向基层开放共享,推进业务系统整合融合,实现市场监管业务流程整合和数据共享。加强信息化工作培训和信息管理员配备,提升县局、基层监管所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维权等智慧监管场景应用,激发社会主体活力,推动日常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二是规范事权划分。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原则,根据辖区内监管工作实际和基层监管所实际能力,科学划分县局内设机构、市场监管所和执法大队事权。要依据“三定”方案,合理划分股、队、所事权,建立事权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在对事权实施主体能力评估与风险评价基础上进行动态管理。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基层监管所各项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廉洁自律制度,在办公场所公开监管职责、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信息,设置举报箱、意见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基层监管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过程控制和细节管理,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提升基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四是规范业务运行。建立健全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知识产权、标准计量等高质量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工业产品质量监管、价格监管、网络交易监管等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投诉举报处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线索来源登记、线索办理情况反馈、强制措施依法实施以及案件回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监管执法程序和文书,合法高效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注重基础建设,打造一个标准。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市场监管标志(局徽)样式及其使用管理、制作等事项的通知》(国市监科财发〔2022〕 53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标识使用规范>的通知》(市监科财发〔2022〕86号)等相关要求,坚持标准,注重规范,全面提升基层监管所建设水平。一是规范形象标识。统一规范县局和基层监管所办公场地的外观形象、办公环境、装备设施等标志标牌,统一规范户外室内、执法车辆涂装、宣传标语展示等形象标识,统一规范人员着装,体现市场监管特色,塑造市场监管部门形象。二是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各基层监管所设有独立或相对独立工作场所,加强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其他用房配备,确保工作场所安全达标、功能齐全,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办公场所示意图、办事指南、投诉举报业务流程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提升市场监管服务质量,增强公众对市场监管服务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三是完善装备配备。根据日常工作需要,确保市场监管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服务装备和其他设备。重点加强执法执勤车辆、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快速检测装备等必要的装备配备,保障基层监管执法工作。积极采用新产品、运用新技术,及时对有关装备进行更新、优化、升级,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和市场监管效能。
五、实施步骤
按照福建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确定目标,按照“以点带面、逐步规范,示范带动、全面推开”的思路,分步完成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兰凉平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健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负责“两化”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组,由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按分工推进“两化”建设(各专项工作组分工见附件2)。
(二)启动示范所建设。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各基层监管所现有配备人数、办公场所情况以及日常工作监管等情况,在实有在编人数5人以上、办公场所非租赁的实际运行的基层监管所中,择优选取1个基层监管所申报省级 “两化”建设示范所。(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财务装备科、松山所)
(三)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市局“两化”建设工作要求,县局积极配合省市局标准化处和省市标准化研究院组织省、市、县、所各级力量,共同研究制定《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规范》《评等定级办法》《评估验收办法》等指导性文件。(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认证管理科,松山所)
(四)建立协调机制。承担“示范”建设的基层监管所,要参考省市局《建设规范》,细化完善本地“两化”建设内容,有序开展示范所建设。在省局统一协调下,省局将建立省、市、县、所四级工作协调机制,各级要积极参省局网站“两化”专栏活动,加强情况收集、经验总结、亮点推介和问题解决。(责任单位:县局“两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松山所)
(五)组织先期评估。2023年7月底前,县局“两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市局检查验收前,对示范所创建情况开展先期检查评估,对示范所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综合评估。(责任单位:县局“两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松山所)
(六)全面推广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及时开展评估验收、评等定级,确保按时完成既定任务。(责任单位:县局“两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两化”建设事关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全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基层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一手抓好基层队伍能力素质、体制机制、制度规范等软件建议,一手抓好基础设施、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两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各阶段工作,跟踪了解示范所工作进展情况。要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结合实际,枳极探索拓展“两化”建设内容,形成具有亮点和特色的做法。
(二)切实细化责任落实。在省市局统一指导下,县局要负责全市“两化”建设的指导检查,按照省市局《建设规范》《评估验收办法》及全省通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事权清单》,加强对基层监管所创建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督导。县局作为基层“两化”建设主体,要因地制宜制定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做好“两化”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基层监管所负责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落实“两化”建设各项要求。
(三)纳入政府目标绩效。按照科学合理、简便易行、量化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我局和基层监管所“两化”建设评估验收机制,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对“两化”建设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争取将基层“两化”建设纳入质量工作考核、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知识产权保护、药品安全等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推进“两化”建设落深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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