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0-2300-2024-00002 文号 罗政综〔2024〕13号
发布机构 罗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18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7-10#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7-10#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1100-2300-2024-00002
文号 罗政综〔2024〕13号
发布机构 罗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1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7-10#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7-10#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7-10#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1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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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出具<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7-10#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批复的请示》(罗建发〔2024〕4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委托编制的《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7-10#泊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建议,即该项目在落实措施后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等级。请你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切实落实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特此批复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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